被检察机关依法决定逮捕: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
疫情期间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为贯彻执行县局工作安排,在疫情期间,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和搜集“扫黑除恶”线索工作的实施,全力营造三月敏感期间辖区治安环境安全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中铁派出所按照县公安局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谋划。
疫情期间北京刑满释放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多地一批服刑期满的罪犯,也都被依法释放,依法释放,并不是一放了之。特别是考虑到受疫情影响,在外省服刑的罪犯刑满释放后有家不能回、出狱后生活没有着落的实际情况,很多监狱也想了一些办法。监狱还会提前与司法部门对接,将刑释人员送到过渡性安置基地。
如何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要高度重视,自觉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好,堡垒作用发挥好,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创新思路,破立并举,充分调动党员干部、乡贤的积极性,全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和主动性,营造扫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公安局疫情期间工作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地省区市公安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勇担职责使命,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人员流动引导、交通通道防疫、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加强协调联动,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维护首都平安稳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疫情期间发国难财的人: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有商家和个人却借疫情高价售卖防护用品,甚至制假售假,严重危害了正常的市场和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疫情期间不法经营者利用国难,哄抬商品价格、口罩等防护用品制假售假等行为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