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戒毒的法律意义:2007年12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颁布之前,有两种形式的强制戒毒,即公安强制戒毒和司法劳教戒毒;实施后,把这两种形式的强制戒毒归并为强制隔离戒毒。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属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强制隔离戒毒用什么法律: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强制隔离戒毒所条例法律知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政府机构为特殊人群或特殊案件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保障措施。经济困难公民、特殊案件当事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2007年《禁毒法》出台后,强制隔离戒毒成为戒毒体系的三种措施之一。随着吸毒成瘾人数的不断增多,戒毒人员的群体也愈发庞大。戒毒人员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人身自由,但作为一名公民,他们的权利并未被剥夺,所以也需要法律援助服务。
强制隔离戒毒法律文书: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是行政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
强制隔离戒毒有关法律法规: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正式颁布,2008年6月1日起该法施行。2011年国务院第160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戒毒条例》,并于2011年6月26日起实施。我国《禁毒法》为适应新时期禁毒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四种戒毒措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取代了之前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是立法进步。
强制隔离戒毒所涉法律分析: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下达,属行政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目前则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统一并取代了此前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劳动教养戒毒。它和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共同构成了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措施的基本体系。
强制隔离戒毒法律文书案例资料: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来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专决定属人。
强制隔离戒毒的法律后果: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戒毒人员进行社区戒毒的,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进行强制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虽然强制隔离戒毒是两年,但是在所期间表现好的可以提前,提前时间最多为一年;反之,表现不好的可以延长,延长时间最多也是一年,加上之前的两年,所以强制隔离戒毒最多可以是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