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中借条跟欠条的法律效力不同在于以下几点:1.借条跟欠条产生的原因不同;2.借条跟欠条的含义不同;3.借条跟欠条的法律证明力不同;4.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不同。欠条与借条的区别: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3.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4.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不同。
自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的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解释以来,民间借贷中合法年利率上限,现在变成了不超过年利率2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润超过36%那这个利息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支付到年利率的36%的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36%,则超过的部分可以不支付,应经支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