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法律知识 >劳动人事 >疫情期间辽宁省复工要求

疫情期间辽宁省复工要求

疫情期间辽宁省复工要求: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视疫情发展情况,最早复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疫情期间辽宁省复工要求

疫情期间辽宁省复工要求的相关文章

更多文章 >

疫情期间辽宁省复工要求的相关问答

疫情期间辽宁省复工要求的相关律师

律师库搜索 >
  • 张宏律师

    张宏 律师 接单中

    专长: 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交通肇事、婚姻家庭、劳动人事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徐婷律师

    徐婷 律师 离开

    专长: 劳动人事、企业合规、公司经营、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名誉及隐私、民事诉讼、商事仲裁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齐晏律师

    齐晏 律师 离开

    专长: 借款担保、交通肇事、劳动人事、人身伤害、民事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李叶芬律师

    李叶芬 律师 接单中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劳动人事、民事诉讼、治安处罚、刑事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贾海松律师

    贾海松 律师 接单中

    专长: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婚姻家庭、交通肇事、借款担保、财产损害、人身伤害、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卢广宁律师

    卢广宁 律师 离开

    专长: 婚姻家庭、劳动人事、企业合规、交通肇事、人身伤害、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疫情期间辽宁省复工要求的相关知识

更多 >

“好律师网”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