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法律知识 >行政制度 >广州公证处

广州公证处

对公证处的处理不服可否申诉: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公证处的拒绝公证不服,或者认为公证员处理不当,可以向该公证处所在地的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是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诉。公证处或者它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如果发现已经发出的公证文书有不当或者错误,应当撤销。当事人虽然有申诉的权利,但要正确行使,不得歪曲或者捏造事实进行诬告,不得扰乱公证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广州公证处

广州公证处的相关问答

广州公证处的相关律师

律师库搜索 >
  • 方源律师

    方源 律师 离开

    专长: 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段佳伟律师

    段佳伟 律师 接单中

    专长: 遗产继承、婚姻家庭、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借款担保、财产损害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许旺律师

    许旺 律师 接单中

    专长: 婚姻家庭、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借款担保、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公司经营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孙云龙律师

    孙云龙 律师 离开

    专长: 行政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杨占宏律师

    杨占宏 律师 离开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借款担保、公司经营、劳动人事、科技文创、民事诉讼、商事仲裁、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上官郁...律师

    上官郁... 律师 离开

    专长: 金融银行、借款担保、交通肇事、财产损害、医疗纠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工程及房地产、人身伤害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广州公证处的相关知识

更多 >

“好律师网”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