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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14年未坐牢副行长已予收监,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保外就医?

时间:2021-05-1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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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14年未坐牢副行长已予收监】日前,引发社会关注的“山东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朱某宇被判有期徒刑14年后未收监”一事有了新进展,法院已经裁决对其执行收监。

 

2020年1月10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以朱某宇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责令其退赔受害人1097万元。朱某宇不服,提出上诉。同年4月15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然而,二审之后朱某宇并没有入狱服刑,而是以“保外就医”之名继续逍遥法外。

 

重新体检后,经认定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近日,滨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法院已经裁决对朱某宇进行收监。对于此案是否有执法人员涉嫌徇私舞弊,相关负责人表示还在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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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评:

1. 此事情必须严查,不能让保外就医变成了他们的特权。

2. 把所有保外就医的人都去核查一遍,估计这种类似的事情就会少很多了。

3. 没有网络,太多神奇,我们永远见识不到。

4.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不能置身法律之外。

5. 不是收监那么简单,查找是谁让他逍遥法外,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日学法: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指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或决定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是人道主义的体现。

 

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三种情况下,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所谓“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情况指患有严重传染病、无服刑能力的精神病、高血压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等十九种情况,具体参考司法部网站关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规定。

 

所谓“生活不能自理”指罪犯因患病、身体残疾或者年老体弱, 日常生活行为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的情形。如果罪犯在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等五项日常生活行为中有三项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且经过六个月以上治疗、护理和观察,自理能力不能恢复的,可以认定为生活不能自理。对于六十五周岁以上的罪犯,上述五项日常生活行为有一项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即可视为生活不能自理。

 

以上是关于“获刑14年未坐牢副行长已予收监,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保外就医?”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刑事制度法律专题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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