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债权债务 > 法律指南 > 新司法解释后,民间借贷超付部分利息是否应当返还?
民间借贷是民事行为中最为常见的法律关系,自从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15年解释”)出台后,又历经2020年8月18日通过了第一次修正,后在2020年12月23日通过了第二次修正,而对于其中的利息支付问题更是频繁变更,今天笔者就撰文讨论一下其中对于超付部分的利息是否应当返还这个问题。
2015年解释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可以明显的看出借款人对于已经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即月息3分)部分的利息是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的,而且人民法院会依法支持。而查询案例后,亦可以找到许多借款人以该条款为依据以不当得利为由向出借人主张返还超付部分利息的案例。 而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最新解释”)出台后,该条款作出了相应修改,最新解释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最新解释的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最高院对于民间借贷中利息约定的最高上限发生了变更(这个问题不在本文讨论范围),而更重要的是最高院对于超过利息约定上限的超付部分利息态度发生了变更,最高院一改15年解释中借款人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利息约定上限的利息规定,而在最新解释当中对于超付部分的利息未作出明确规定。而对于在最新解释施行后,在适用最新解释的基础上,若借款人以不当得利为由主张出借人返还借款人已经支付的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利息如何处理,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则是仍以利息约定超过法律规定为由认定出借人取得该部分利息构成不当得利,支持借款人要求出借人返还超付部分利息。而另一种情况就是笔者认为的在最新解释的出台背景下,应当对借款人的该诉求予以驳回,理由如下: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法院传票-未送至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合法吗?产生送达的效果吗? 合法有效,工商登记地址与实际
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依然拒不还钱,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可以对被的财产进
不管对方真的有没有钱,建议先起诉,别过了诉讼时效。拿到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没有可执行
笔者办理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有些受让方对购买的股权是否缴足出资没有关注,履行过程中发现出资不足
遗嘱,是指立遗嘱人所订立的,明确在其死亡后遗产取得人民事行为。遗嘱在订立行为完成时成立,在立遗嘱人死亡时
问:我们银行有一批车辆抵押贷款的案子到期了,现在贷款人一直未按约还清款项,为了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我们想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非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不适用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 阅读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