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土地房产 > 法律指南 > 爷爷偷偷把房子过户给孙子被判无效,遗产的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爷爷偷偷把房子过户给孙子被判无效】爷爷瞒着儿女过户房屋给孙子,孙子并未出钱,法院判买卖合同无效
爷爷瞒着家人将房屋过户给孙子,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过事实上孙子并未出钱。面对其他继承人的不满,爷孙俩竟认为房子过户给唯一“嫡孙”是天经地义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江阴法院近日审结这样一起案件。
近日,江苏无锡,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遗产继承纠纷。妻子李某去世后,王某在未告知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私自与孙子王小丙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成交价30万元。王小丙后续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并未支付 30万。知晓此事后,王某的其他子女认为涉案房屋为遗产,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遗产,其行为无效。同时,王某与王小丙私自将五人共有的房屋过户侵害了三原告的继承权,两人以买卖形式掩盖赠与之实。而且,王小丙作为家庭成员,在明知涉案房屋系遗产的情况下,仍然与王某办理过户,可见并非善意,双方恶意串通的行为,损害了三原告的利益。
王小丙没有支付房屋对价,其取得物权既非善意,又非有偿,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王某与王小丙抗辩王某将涉案房屋过户在其唯一的嫡孙子名下符合我国传统理念与价值观于法无据,违背了继承法相关规定,依法不予采纳。最终,法院确认王某与王小丙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注:文中人物为化名)
法官提醒,遗产分割前的遗产为共同共有,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无效。
网友热评:
1. 前几天才刚看一个新闻,上海的一个老大爷把房租过户给了保姆,子女想要回来也没有办法,老人说那是自愿给保姆的,怎么到了这里自愿给孙子就不行了,这到底是个啥标准。
2.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房屋遗产继承得按规矩来,不能私自处理。爷爷想把房子给孙子,也得看看儿女同不同意,不然法律可不认。
3. 既然人老人家想把房子给孙子,他的儿女不是应该支持他吗?非要这样一家人闹僵,甚至可能影响这个老人晚年的生活心情以及健康,法律上你们赢了官司但是输掉了最亲的人又何用?
4. 虽然从法律来说没有问题,奶奶死去她那部分变成了遗产,但从道德和常理来说,并不好,毕竟爷爷没死,打算把家产给孙子,情理上没问题,而底下的儿子们却为了房子对簿公堂,首先就是忤逆长辈。
5. 很简单,老人既然会卖给孙子,也可以找个律师做个合法的遗嘱继续只留给孙子,其他人闹腾也是没辙的。
法律知识:
1. 遗产的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遗产怎么分配?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四)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五)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划拨用地”案例要旨各个都有“坑” 划拨用地是我国特有的项目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之一
对于房屋的权属,国家采取的是登记生效原则。由于此房还没有过户到你的名下,所以此房目前还不属于你所有。但你可根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合同...
推进基层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要突出司法职权的主业地位,改革考核制度,完善司法保障制度。 <
目前,我国对房屋征收人的民生保障措施尚未形成系统的体系,比较常见的措施和做法如下:
不支持监督申请 人民检察院认为当事人的监督申请不符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提请抗诉条件、审判
点评: 房价会不会涨,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 政府到底想不想让它涨 先举个例子,一个每平米
原址回迁变无家可归?两年后的安置房没了,谁来负责? 房源信息流2天前 根据城
征收土地公告无疑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有公告则有征地,无公告则无征地,没有公告被征收人就有权拒绝征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