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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呢?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19-10-24 17:23:53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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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呢?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在医院是经常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的,有的可能会引起医疗事故犯罪,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都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所谓以事实为根据,即法院根据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来分清案件性质,确定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医疗事故诉讼是发生在医疗卫生、医学美容等机构,当事人认为医疗机构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因此而诉至法院的情形。在民事诉讼中我们习惯的举证方式似乎都是谁主张谁举证的方式,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这就是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那么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呢?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


1、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jpg

2、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是指医院或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如下举证责任:


(1)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多数案件中,医疗行为与病员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明确。但在一些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中,必须经过专门技术鉴定方可确定因果关系。


(2)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医疗机构如果要免除自己承担的侵权责任,就要证明自己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医疗过错。证明不存在医疗过错的途径:


(1)损害结果属于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医疗机构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后果或医疗机构确实无法避免医疗损害结果;


(2)出现了难以预料的并发症。这种“并发症”必须是难以预料和难以避免时,才可以成为免责的条件;


(3)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全部原因,则可以免除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损害后果的出现的原因之一,医疗机构也有过失时,应依过失相抵的原则,由双方分担责任。


为平衡当事人利益,更好地实现实体法保护受害人的立法宗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


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就意味着受害人在因果关系的要件上不必举证证明,而由法官实行推定。受害人只要证明自己在医院就医期间受到损害,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不必证明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实行因果关系推定以后,如果医疗机构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证明成立,推翻因果关系推定,免除医疗机构的责任;不能证明的,因果关系推定成立。


实行过错推定,受害人不承担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责任,法官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主张自己无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证明成立的,免除其责任;不能证明的,则过错推定成立。


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在侵权诉讼中对于实行过错推定、因果关系推定、证据难以收集以及妨害举证的,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6、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7、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8、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以上是“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医疗事故法律专题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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