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和男方已经
离婚三四年了,当初是协议离婚,因为当初我急于离婚,就直接在女方拿出的协议上签字了,现在回想,当初太草率,协议都没有仔细看,财产分割也不公平,房子明明是我俩共同买的,却协议给了她一个人。现在还有什么办法吗?贷款还没还完,还是我们两人名字,再去法院要求重新分割可以吗?
回答:我就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事能让人在签离婚协议的时候连看都不看!这得是对自己多草率才能做出来的事儿?!不得不让人怀疑,会不会当初是以房子为代价换取自由。
按照提问者的描述,双方已经离婚,那就是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领取离婚证了,那么离婚协议肯定就生效了,双方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离婚后,如果一方想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怎么办?有没有办法?
有办法,法律规定了一个救济途径,一方如果认为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必须在领取离婚证之日起一年之内。但已经离婚三四年了,无力回天了。
另外,虽然现在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在房屋的贷款还完之后,女方是可以要求男方配合办理房屋更名手续的,将房屋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如果男方不配合,女方是可以起诉解决的。,honey无尽的想象:您好律师,如果婚前父母买给儿女的房子,离婚后是贷款部分属于共有吗,如果现在贷款已还清,我现在把房产过户给父亲算是我父亲的房子吗,离婚大律师:既然是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的房子,那如果离婚也只能分割婚内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只是分钱和房子无关,所以我觉得没必要将房子更名,操作不当还会涉及转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