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李某拆迁换置了三套房屋,决定将其中一套位于市中心的三居室进行出租。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房子,李某将该房的三个卧室分别出租给了不同的人。考虑到厨房闲置,李某便打算将厨房也以低价出租出去,这样每个月又可以多一份收入。在厨房出租之后,李某的朋友告诉他,不能将厨房出租给别人居住,这样做是违法的。李某则认为房子是自己的,别人无权干涉。李某的做法合法吗?
以案释法
李某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为了规范
房屋租赁,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出租人只能将住房中原来设计为房间的空间出租给他人居住,而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都不得出租给他人用于居住。另外,法律还规定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其目的是避免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过多的人导致群居现象。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李某将厨房出租给别人居住的行为是违法的。
法条链接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律师提示
现在一线城市的房租普遍都很贵,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刚参加工作的学生都会选择租住地下室、厨房、隔断间、床位等这样租金相对便宜的“房中房”、“群租房”,但是这样的房屋往往不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且出租这样的房屋也是不合法的。违反法律规定进行房屋出租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不能仅顾自身利益,也要尽到出租人的义务,保证居住房屋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符合建筑、消防、治安、房屋使用等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