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婚姻家庭 > 离 婚 > 婚姻小讲堂之《婚姻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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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
每年都在逐步增长..... 年轻一代的小孩们, 都越来越恐婚, 还有一部分觉得
夫妻关系可以解除,但亲子关系却依然存在。父母双方为追求新生活而选择离婚,但不要让孩子的生活陷入痛苦之中,
律师点评
如果夫妻双方真的因为不合适,选择分开,并且对孩子开诚布公:爸爸妈妈在一起每天只有争吵矛盾很不开心
夫妻一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出轨有婚外情的,从司法解释来看,“通奸”属于认定夫妻感情
根据日常的生活经验,我们常常认为女方在离婚诉讼中争取小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比较多,实则不然。 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离婚后男方抚养未成年小孩子的
<>点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强奸罪中,是违反妇女意志,通过暴力手段与其发生关系。 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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