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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时间:2020-07-01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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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同居保证”,是指男女双方在恋爱阶段,为了保证同居关系而约定一方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一旦一方违反约定,则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一、同居保证与送彩礼有什么区别?


“同居保证金”与彩礼不同。从目的上来说,互送彩礼的目的是缔结婚约,以结婚为最终目的和美好愿望,而“同居保证金”的目的直指同居生活,或者说是为了维持两性关系而已;从后果上来说,民间传统以及法律规定都认为,彩礼的交付不对双方当事人最终是否缔结婚姻构成约束,假若双方未结婚,彩礼即可返还。而交纳了同居保证金的一方如果事后不愿结婚或同居,就不能要求返还保证金,这样就严重限制了当事人的婚姻自由甚至是人身自由。因此,“同居保证金”与彩礼的性质有本质上的区别,严重违反法律精神,也直接限制了公民的身心自由。

二、同居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同居保证”的出现原意是为了维护双方的同居关系,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约束双方不能轻易地提出分手。但在现实中,一旦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同居保证”往往变成了一方要钱的借口。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设置“同居保证”违背了这一原则,应属无效。因此,“同居保证”保证的是法律不予认可的同居关系的稳定性,这种约定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应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三、“净身出户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净身出户一般都是出现在婚姻期间,为了防止一方出轨,然后保证受害方的协议。但是这种协议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1、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自愿净身出户。

 

2、但是双方可以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分配,比如说共同财产哪些是一方的,哪些属于另一方的,或者哪些属于部分共同共有的财产等等,这种的婚姻财产的分配或者归属协议只要不违背法律道德,都是有效的。而针对附条件的净身出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四、“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忠诚协议是不是具有法律的效力,其实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的。一种认为不具有,因为如果有效的话,那么因此协议产生的财产纠纷就具有单独可诉性,也就是说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形下,对于财产纠纷进行诉讼。但是我国采取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不是我们所说的“共同共有”的制度。

 

另一种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笔者同意这类观点。承认夫妻忠诚协议的单独可诉性,可惩罚警醒过错方,也就是在一定程度让对方得到财产的损失,警醒对方达到惩戒的目的。而且此类的忠诚协议没有违背法律道德,而且还属于是符合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约定财产的所有权问题,因此符合法律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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