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非法集资的员工应全额退缴工资、提成、奖金
公安机关认为,在通金所工作,就是参与了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包括部门主管、普通员工、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就是涉案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所有款项都是赃款,所以,在工作期间的工资、提成、奖金等费用需要全额退还,无论是否离职,都必须退还。
如果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拒不退缴赃款,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海淀公安通报—————————
2019年8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依法对北京通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金所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近期先后对该公司法人杨某某等犯罪嫌疑人采取
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专案组正加大对案件的侦办力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警方敦促涉案人员尽快到海淀分局经侦支队投案自首,积极退赃退赔,争取从轻处理。
海淀公安分局已就该案发布北京市协查。北京市受损投资人携带证据材料(
合同、转账凭证及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的报案材料等)到本人
户籍地、居住地及主要活动地的经侦部门或派出所报案。报案咨询电话:010-。外省市投资人请到投资行为发生地(通金所公司设立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的分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敬告从涉案公司借款且尚未返还的机构和个人,请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全额返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挽损工作,避免因不按时履行合同而引发
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问题。返款银行账户名:北京通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恒丰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警方再次提示:任何明显高于国家金融市场利率平均水平的投资理财产品均有较大风险,请谨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