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刑事制度 > 法律指南 > 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换言之,滥用职权行为,只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成立犯罪。造成的损失可以分为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实践中,对有形损失如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情况等的认定较为容易;但对无形损失的认定则相对难以把握。
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明确了刑法第397条第一款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认定具体包括四种情形:(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其中,第三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就属于无形损失。
对无形损失的认定,应当根据被告人滥用职权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等客观实际,结合滥用职权行为的性质、手段等因素综合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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