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商事仲裁 > 典型案例 > 法律解读:椰树牌椰汁违规广告被停播
从广电总局的通报来看,对椰树椰汁等广告认定存在导向偏差和违规播出涉性广告,关键词语用的是“违规”。
对于广电总局能回应公众质疑和期待,并及时进行处理,我们还是应该肯定。谈老师认为,除了总局的处罚,工商部门也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1.是“违法”而不是简单“违规”。根据广电总局对椰树椰汁等广告的定性,其实已不仅仅是违规的问题了,而且总局也引用了广告法。这很明显是违反广告法第9条规定的行为,社会影响很大,表述为“违法”可能更准确;
2.仅仅停播的处罚有点轻。既然广告违反广告法第9条的规定,那完全可以按照广告法对应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广告法第57条规定,这类违法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20万-100万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当然,可能广电总局认为椰树椰汁的广告违法行为还没有那么严重,所以只认为“违规”,也算是以儆效尤吧。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复代理又称再代理,是代理人为了实施代理权限内的全部或部分行为,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人担任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进行的代理。因为复代理人仍然是被代理...
需要严管的是产品的质量而不是网红卖货 对于个人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网红卖货,只要
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因为对相对人的行为或者合同的标的发生错误认识,从而是自己做出与自己意思相违背的行为,致使自己的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失的行为。基...
【全家便利被要求整改】随着各行各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大部分商家会利用各种渠道来宣传自己的品牌和商家,由于现在自媒体平台比较热门,有很多人也会利...
原代: 1、北辰煤矿闭坑承包合同;2、补充协议一份;3、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4、被告出具的委托书复印件
抵押和质押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抵押是不需要转移抵押物的,而质押就必须要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抵押而不
就像公司只设立设计组和供应组一样,供应组也是要建立用户型供应链,以用户的需求为唯一标准的供应链 供
更多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山东济宁律师王其森:15563765225(手机微信同号),0537-2680966。QQ:593993951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