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交通事故 > 责任认定 > 陕西校车事故致1名儿童身亡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陕西校车事故致1名儿童身亡】儿童青少年的安全问题是家庭和社会时刻关心的,现在有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会车接车送小朋友,校车给学生们带来便利同时也存在一些隐患。昨日,陕西汉阴县一载有16人的校车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1名儿童死亡。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调查认定,对涉事货车司机留置调查。希望死者家属能节哀。
网友热评:
A. 看胎痕。大路一共三排道,在应急车道/非机动车道发生的撞击,大货车刹车印十来米,说明是在碰撞前才发生的急刹,而不是提前“避让校车”。大货车违规在应急车道/非机动车道行驶,对校车不避让。
B. 现在的大货车,水泥罐车,泥头车,半挂等!路上跑的能起飞了!交警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人家有高额的第三方保险!

C. 遇到校车要谨慎慢行,校车司机也要时刻注意车速和其他车辆。我们这边镇上的幼儿园校车每次载孩子进村,速度快得跟火箭似的,还一路上喇叭按个不停的,没人在他前面都一直按,吵得人要死,开的飞起搞得一路的灰尘。
D. 货车司机素质很低的,以前我坐过一次,开车横冲直撞的,感觉自己车头大,底盘高,又稳,遇到减速带都不带停的,随意以后严卡货车牌照吧。
E. 管是谁的原因,都不应该轻罚 ,现在这些人因为有保险就肆无忌惮,也该以儆效尤了。现在校车的质量…看着都不结实!对比装甲车标准的校车,天壤之别!希望孩子来生去珍惜你的地方吧。
F. 看了几遍,这也不是十字路口,为什么就侧面撞上了呢,具体事故原因等官方公布吧,不瞎猜了。
今日学法:
校车的安全联系着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因此我国对校车的规定较为严格。如果校车发生事故,除了对司机的问责之外,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都要一起承担责任。那么,校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呢?今天我们来了解下!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1、校车所有人要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保养,如因车辆安全性能而造成安全事故,车辆所有人负有直接责任。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驾驶人负直接责任,依法追究其责任。
3、驾驶员不听规劝,违章驾驶,虽未造成事故,车辆所属单位也要追究其责任,予以批评、扣发工资、开除等处分。
4、随车照管人员要忠于职守,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要负有直接责任。
5、学校政教处、安全办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规范学生乘车秩序,对因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6、学校带班领导、值班教师维护校门口的上车秩序,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要负有直接责任。
7、家长要负责接送学生按时在规定地点乘车,因监护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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