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婚姻家庭 > 其他婚姻知识 > 争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收集哪些证据可以争抚养权
(一)自身优于对方的基本条件。(二)自己父母优于对方父母的基本条件。(三)自己提供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四)孩子愿与自己一同生活,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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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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