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刑事制度 > 法律指南 > 南京警方通报中学生弑母案 弑亲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中的加重量刑情节吗?
【南京警方通报中学生弑母案】16日中午,南京玄武警方在线 发布通报,2020年11月13日6时40分许,南京市玄武区居民李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称其在家中与母亲发生冲突致其死亡。接警后,南京玄武警方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调查处置。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家庭管教等原因,与其母谢某长期存在矛盾。11月12日晚,李某某与其母亲发生口角并产生冲突,致其母死亡。
网友热议
A:有些时候孩子教育不过来,要学会放手。该放弃就放弃,母亲也有自己的生活呀。可怜的母亲,年纪轻轻,发生口角就杀人???简直就是反社会人格,性情扭曲,以后可能也是个不稳定因素。
B:看到这种事情真的没法说谁对说错了,孩子有错父母的教育也有问题,最应该说死刑不死刑的应该是他的妈妈,可是妈妈却不在了,,,诶我们能说什么呢,等他长大如果醒悟,是一辈子的愧疚,

C:妈妈是最爱他的人,他却亲手???等他理智下来,就会知道他的冲动让他永远失去了最包容他最爱他的人,唉
D:哎!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心疼母亲也心疼孩子,压力面前人人平等,互相理解互相扶持才是抗压的最好方式,家庭内部更是如此!母亲放过孩子就是给自己解压,也是最大的支持孩子。孩子认真的爱母亲也是释放压力的最好方式,拥抱永远比暴力更有说服力。
法律延伸阅读:弑亲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中的加重量刑情节吗?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和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是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之一,也是中国刑法中为数不多的性质最恶劣的犯罪之一。故意杀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严重,可以判处死刑。那么,弑亲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中的加重量刑情节吗?
首先看一下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刑事犯罪中,犯罪行为的具体量刑依据具体犯罪行为的情节程度进行量刑,加重量刑的情形有: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弑亲属于杀害特定对象,是加重量刑的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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