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我的位置:好律师  » 问律师  » 日常经营  » 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会计责任问题
¥30
用户已使用”VIP提问隐藏卡”,对个人信息及 提问内容进行了隐藏

42位律师解答

    • 答谢
      有几十年的律师经验,这种虚开增值税发票从历史非常严格到逐渐一个比较宽松的过程,所以可以采取各种技术措施根据相关情况争取最好的法律效果。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28:48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46″
      自动转换:公司承担主要责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承担,应该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指使会计,但是会计呢,是一种专业性的,他明之需求端的发展,所以发票的这个形式责任,它会出来一定的,哎呀,帮助帮助犯协同范就是说行驶的人会追求的首先是行政的人群主责任在处罚会计事务所处罚,但是是不是形式这方面肯定要追究的?她是一种崇拜。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28:57
  • 张凤启

    律师

    投诉
    • 答谢
      26″
      自动转换:这个就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如果其目的是为了逃税,那么构成了偷逃税款说对于这个神奇,如果上千万的话,我们应该是在十年以上。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29:51
  • 李新宇

    律师

    投诉
    • 答谢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标准: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30:04
    • 匿名 服务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32:47
    • 答谢
      我是李琳律师,根据您的描述情况,虚开增值税发票好几千万是严重的犯罪,您作为会计都会受牵连,赶紧请律师自保要紧。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30:23
  • ¥10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10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 答谢
      您好,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33:36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虚开增值税发票主要处罚领导者和直接责任人员。会计是属于直接责任人员,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轻的会承担行政责任,严重的话会处以刑事处罚。通常情况下虚开增值税发票数额在5万元以上即认定为此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34:22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10
    • 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具体分析情况为五种,一,要认真了解会计虚开增值税的主观目的,如果不是以抵扣税款为目的的虚开,是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二、无逃骗税故意,未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不构成犯罪。三、无逃骗税故意,未造成税款流失,但扰乱发票管理秩序,定罪但免刑。四、挂靠方以挂靠形式向受票方实际销售货物,被挂靠方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属于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38:18
    • 答谢
      56″
      自动转换:您好,这个还是要看是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说其他的普通发票,因为这个量刑是不一样的,嗯,如果是开的是专用发票,按你这个上千万的金额的一个描述的话,那么这个起步都是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啊,这个不光是罚款的问题,但是肯定是有巨大巨额的罚款的啊,这个一般是对个人以及公司那么实际做实行的话肯定是第一负责人啊,和其他的相关人员作为网民作为会计的话,那他的发票的主要负责人,所以他肯定是要做实行的,这个毫无之一啊,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啊,如果开的是普普通的发票的话,那么这个情节特别严重的是两年以上或期间以下有期徒并处罚金。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39:47
    • 匿名 服务方:
      25″
      自动转换:所以还要看一下王明那儿开的是什么类型的发票啊,不能一概而论,嗯,如果是全部是增税专票的话,20年以上五七五五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金或者直接是没收财产啊,这也是非常严重的嗯,所以建议不要这样子操作啊,这个是非常严重的罪。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40:38
    • 匿名 服务方:
      43″
      自动转换:已经被查处的话,建议积极的自首啊,这个按这个上千万的数额的话,这个背后肯定还是有其他的啊,可以提供出其他的一些相关的一些呃,信息渠道有助于经警方破案的话,那么也可以从轻量刑的啊,争取宽宽大处理,这个是非常严重的罪啊,当然,如果只是只是去拍了这个普通发票的话,那么也是要配合相关的部门进行一个调查,虽然没有开专票的这个量刑中,但是普通的票也是严,严重扰乱了国家税收的一个智取的,也是会要付刑事责任的,按你描述的这个金额的话。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41:57
  • 任宇飞

    律师

    投诉
    • 答谢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受人安排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42:37
    • 答谢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43:16
  • 张佳伟

    律师

    投诉
    • 答谢
      首先,虚开增值税发票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处罚刑法,金额巨大的要判刑,公司肯定要承担责任,但是财务会计肯定也要承担责任,建议你聘请专业律师为其辩护。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43:58
  • 贾增桥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这种情况小明是要承担责任的,因为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一个违法的行为。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要看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数额达到多少会承担刑事责任,。还有具体如何承担,各个省规定的不尽相同。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45:14
    • 答谢
      要看王明在这其中是否起到决策性作用,以及是否知情,若不是主要犯罪人员,也还有王明可能会存在从犯,帮助犯等,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45:19
    • 答谢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頭條萊垍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46:42
  • 臧家参

    律师

    投诉
    • 答谢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48:31
    • 臧家参 服务方: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52:49
  • 何启超

    律师

    投诉
    • 答谢
      您好!有过专门研究,平台上有我的文章,很详细的总结和归纳。文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无罪辩护的有效事由——当事人未实施具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里面提到了授意情况下的案例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8:57:08
    • 何启超 服务方:
      搜索公众号《》商潭税道,文章在这里面,平台没发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无罪辩护的有效事由——当事人未实施具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9:02:57
  • 王群英

    律师

    投诉
    • 答谢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如果虚开的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虚开100分以上,金额累计40万元就可以立案追诉了。上千万的话,判刑会在十年以上。这个罪名是行为犯,只要有虚开的行为就构成,会计人员是专业人士,他肯定知道,如果有公司的指派,其他人员也会构成该罪。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9:04:52
  • 谢福金

    律师

    投诉
    • 答谢
      ]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9:18:22
    • 答谢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对于单位犯罪一般处罚的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单位,对于会计如果是履行职务行为,并帮助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如果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那么也需要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9:26:48
  • 秦惠芳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构成本罪的,对单位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9:31:57
  • 孔繁越

    律师

    投诉
    • 答谢
      17″
      自动转换:如果这个从事的会计工作的人啊,他自己本身在这过程当中存在明知的情况,那就是一定要存在情况,如果要是他是正常办理啊,他是不能预见也无法发现的话,是免除刑罚的。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9:33:11
  • 李晓轩

    律师

    投诉
    • 答谢
      王明属于直接责任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会坐牢,5年以上。而且要处罚金,罚金不会低于5万。公司也会被处罚。不但要补税,还得交罚款。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9:36:39
  • 李国民

    律师

    投诉
    • 答谢
      12″
      自动转换:你好,那么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啊,直接责任人以及法治道德的相应的形式的,一般要三大三年左右的哦形式。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9:45:16
  • 李梦辉

    律师

    投诉
    • 答谢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这种事情一般会计是涉案人员,根据具体的参与程度,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9:47:48
  • 束扣生

    律师

    投诉
    • 答谢
      14″
      自动转换:你好虚开增值税发票这块的话,出国较大的是构成犯罪的,然后如果你是说上面知识的,那可能最形势相对来说轻一点。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9:52:33
    • 答谢
      触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司负主要责任,会计也需承担责任。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千多万属数额巨大,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展开
      收起
      2021-08-06 09:54:06
    • 答谢
      ① 在您所述的情况下,如果王某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直接责任人,或者王某是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则王某所在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王某亦涉嫌此罪,须承担刑事责任。 ② 如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在千万元以上,在不考虑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情况下,王某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相关行为系其个人行为,不是单位行为,则会被并处罚金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或者没收财产。 ③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采取“双罚制”,即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对王某与单位分别处罚,不存在连带责任的问题。
      展开
      收起
      2021-08-06 10:05:42
    • 答谢
      是否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那么看的就是王明这个会计在这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中,他是否参与了共谋,比如说按照法律规定,就是直接的领导者、组织者、直接的参与人肯定要相应受到处罚。
      展开
      收起
      2021-08-06 10:23:36
  • 宋成海

    律师

    投诉
    • 答谢
      您好,虚开增值税发票上千万的涉嫌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的,或者在离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越大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罚金或没收财产。
      展开
      收起
      2021-08-06 10:23:56
    • 答谢
      如果这个会计明知是虚开增值税发票还往外开的话,这个行为肯定是涉嫌刑事犯罪了,具体的严重程度要跟进开出金额定
      展开
      收起
      2021-08-06 10:53:40
    • 答谢
      虚开发票属于刑事犯罪。会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是否明知。如果明知,就构成共犯,具体要看在其中的作用。连带责任是民法上的概念,不是刑法上的概念。
      展开
      收起
      2021-08-06 10:57:46
  • 陆畅言

    律师

    投诉
    • 答谢
      45″
      自动转换:虚虚开增税发票是网名是企业的会计,但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主要责任还是麻烦,那边也就是业内边屙最好的结果是虚开的是我想国家补补交税款,呃,可能会所有部门会处以11定的罚款啊,如果说是达到一定数量的金额,我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展开
      收起
      2021-08-06 11:03:48
  • 张华北

    律师

    投诉
    • 答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虚开发票的企业,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展开
      收起
      2021-08-06 11:21:18
  • 赵光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虚开增值税发票是违法行为,金额达到一定限度的是构成犯罪的。您提到的这个金额肯定是否成犯罪了。因为您提到的虚开行为其实是一种公司行为,因此属于单位犯罪。单位犯罪的,对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会计属于直接责任人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除非能够有效证明会计没有主观故意,即不知道开具发票时是虚假开具的。
      展开
      收起
      2021-08-06 11:31:03
  • 苏丽华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你的这种情况,如果王明是明知虚开的,那么是有责任的,肯定是公司担主要责任,个人担次要的,或者不但,这个要看个人的行为的恶劣程度。一般就是一些行政处罚,很少会到刑事责任这边,这种行为挺常见的,可以先不用那么担心。
      展开
      收起
      2021-08-06 12:00:04
  • 南晓峰

    律师

    投诉
    • 答谢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如农产品收购发票等)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也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展开
      收起
      2021-08-06 12:06:12
    • 答谢
      根据你的描述 属于刑事犯罪 会承担责任的 , 你好,我们曾经处理过类似的案件,非常巧合,我可以告诉你如何处理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利。
      展开
      收起
      2021-08-06 12:24:54
查看其他32位律师回复

问律师

客户在“问律师”板块进行公开提问,支付红包、平台加急费。问题发出后不可撤销,请您注意避免出现隐私信息。

“答谢金”由客户按照其满意度,于发帖后6小时内,选择发放给一位或多位解答律师。6小时届满客户未主动发放的,系统将按照规则自动发放。

若咨询发出满6小时仍无任何律师解答,则该条咨询将关闭,用户所付金额将全额退还。

注:具体要求详见《问律师交易流程及服务规范》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立即咨询

热门法律知识

  • 面积测量开发商说了算...

    2020-06-16 20:34:07

  • 企业解决薪酬上升压力...

    2020-07-03 19:35:24

  • 财上海 :粉丝的宝山...

    2020-07-24 20:27:16

  • 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

    2020-07-20 20:50:17

  • 工伤复议胜算有多大?

    2020-09-17 10:09:21

律师推荐

  • 张响林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人身伤害、刑事诉讼、房屋土地、交通肇事、民事诉讼

    好评:
  • 杨燕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遗产继承、房屋土地、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医疗纠纷、工商事务、劳动人事

    好评:
  • 张明明 律师

    专长: 医疗纠纷、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婚姻家庭、民事诉讼、劳动人事、遗产继承、借款担保、财产损害

    好评:
  • 胡飞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民事诉讼、财产损害、人身伤害

    好评:
  • 雷博文 律师

    专长: 借款担保、人身伤害、劳动人事、财产损害、交通肇事、婚姻家庭

    好评: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