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从您介绍的基本情况来看,如果你方能够举证证明在您爷爷刚去世的时候,家庭成员间已经明确约定“二叔叔不养不葬不继承,(遗产)都由大叔叔和您父亲来共同继承”,则现在您二叔叔主张继承相关宅基地上建筑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份额于法无据。对此,你方可明确予以拒绝。
② 前述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当时在场亲戚的证言、其他与你方财产继承无利害关系当事人的证言、电话通话录音、微信沟通记录等等。
③ 如果你方确实无法举证证明家庭成员间曾达成前述关于遗产继承的约定,你方可另行举证证明二叔叔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但未对您奶奶尽扶养义务,进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四款之规定,主张二叔叔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