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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位置:好律师  » 问律师  » 侵害相邻权  » 请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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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相邻权 | 2019-11-24 09:45:16

请问律师

1.我是农村的,爷爷留下的祖宅,83年分给了我父亲四兄弟,93年镇里旧房规划成了沿马路店铺,因为我父亲分到的房屋在靠近马路上,大家同意由我来盖这件店铺。三叔四叔60年代读大学外出定居没有回来了,三叔的房屋在后段同意我们使用,四叔的房屋在中间,不愿意转让或置换给我,所以店铺面积只有32平米,因此95年盖店铺时,我将公共的天井也盖起来作为餐厅厨房,其他三人口头上也同意了。2016年三叔四叔的房屋都倒塌了,因为安全问题,在剩余旧墙体上搭建钢篷。当时四叔也同意了。结果今年8月四叔回来说我们强占他房屋,在自行协商和村里协商无果后将四叔那间给房屋上的钢篷拆掉。但是四叔还是层层上述要我们强占他房屋和公共区域,在执法局、信访局协商都无果。现在四叔又告到了法院。 问题:执法局之前的意思是说四叔不是农村户口,房屋是继承的现在又倒塌多年了,把他那间拆除干净,公共区域他没有主张的权利。天井这间我们确实需要用,用了20多年了,想问下这个我应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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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井确实是四家共用的,除了我四叔其他两家是同意我使用,我也有说过给我四叔经济补偿或者用其他公共区域置换,他就是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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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4 11: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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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位律师解答

  • 李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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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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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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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09:48:25
    • 楼主:
      他不愿意,补偿或其他公共区域置换都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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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09:50:40
    • 李晓轩 服务方:
      10″
      自动转换:那他到底想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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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09:53:37
    • 楼主:
      就要我们拆掉天井这间,恢复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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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1:44:57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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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
      自动转换:安卓啊,你可以让委托律师进行现社会,那么像你是输入这种情况应当被认定为,而你们是属于上异性恋,也不承认青灿其相应的财产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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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09:49:13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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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
      自动转换:您好,如果你的四书户口已经迁出,不再属于该集体成员,这种情况,房屋是可以在原基础上继续使用,但是如果房屋已经倒塌,是不得进行加盖,那么对应的宅基地也很可能被村委会进行收回,所以说,即使到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他的主张,你们只需要出庭积极进行答辩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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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09:49:54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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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你好,天井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你四叔户口已经迁出不再具有重新加盖房屋的权利,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即使他到法院起诉也很难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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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09:51:41
  • ¥0.69
    • 农村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法定程序取得,户口外迁后是不能得到宅基地的。但是,由于房屋可以继承,所以实践中外迁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房屋,但不能办理宅基地证。所以,执法局的意见是正确的。你就按照执法局的意见答辩,反驳对方不是权利人,无权提起本案诉讼。同时,可以请村委写份证明,叙述事情经过。甚至,你可以协调村委,为了发挥土地价值,避免闲置和浪费,把对方那块宅基地分配给你。如果觉得有道理,请采纳,有问题我们可以再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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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0:02:47
  • 颜忠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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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朋友,城镇户口居民只能继承房屋,基于房子已倒塌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了,房屋倒塌后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你四叔无权主张权利;天井这间已用了20多年,执法局无权拆除,因为已过了行政处罚的时效。本律师在继承及土地规划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细节问题,建议您点击我头像选择服务项目指定本律师服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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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0:05:26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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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7″
      自动转换:这个房子不是你们继承了,你们应该是没有实权,没有说一句就是他有没有户口,这是房管局的问题,就是说你自己可能是主张,这个房子是他的,不一定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你们主要是你们的,那你们应该拿拿出你们的那个所有权的证据,不是说不是他的就是你们的,这个不不是这样的啊,那一段也就是说他继承的房子,他应该是修缮啊,而不是重建,如果是可以修缮的话,那个房子还是水塔,因为他是最基层的继承这个房子还是存在的,它可以通过修缮的房子,他的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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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0:06:46
  • 张凤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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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61″
      自动转换:诶,你好诶,您四叔这个户口不在当地呃,虽然祖传下来有一些有32平米的房产宅基地,但是房屋已经倒塌的宅基地必须是以房屋为基础才享有的房屋倒塌了以后,这个宅基地就不再享有,因为他不是本村本地人,哦,那么他现在要主张的话从法律角度来说是无权是无权主张这个权利的,因此您放心,他如果能去法院起诉的话,也不会胜诉的,并且您家的房屋已经有很多年了,成了既定的事实,所以您的权利不会受到这个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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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0:37:42
  • 王伟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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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对于你所讲的这种情况,你的四叔原来的房屋,如果确实已经倒塌,并且多年无人管理,使用。当地的土地土地管理部门收回,还是合乎法律规定的。你可以在他们的诉讼完结之后,再向土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获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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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0:38:28
  • ¥0.69
    • ①当地土地执法局的相关观点是正确的。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由于您四叔已经不再具有本村户口,他无法提出对相关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主张。在原宅基地使用权对应土地上的建筑物倒塌之后,相应的房屋所有权即丧失,相关宅基地使用权对应的土地也已经转化为村集体所有土地。 ②您四叔要求相关方给予其补偿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在您四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建议你方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出庭应诉,并援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反驳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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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0:42:56
  • 徐同亮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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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你是说不是村集体成员身份,并且户口已经迁走了,那么他就不能再继承或享有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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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1:05:43
  • 朱家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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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10″
      自动转换:哦,你好,天津的人确实不是你们的哦,不能因为你们这个要用你就成长天气好,这个是法律上就说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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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1-24 11:05:44
    • 楼主:
      您好,那这个该怎么处理呢?这天井确实是四家共用的,除了我四叔其他两家是同意我使用,我也有说过给我四叔经济补偿或者用其他公共区域置换,他就是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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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1:38:56
  • 徐范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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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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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1:13:12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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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10″
      自动转换:你好,你这种情况你可以上上级的有关信访部门的执法执法局也方便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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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1:15:49
  • ¥0.69
    • 你好,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您四叔所主张的事实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承担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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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1:38:08
  • 任金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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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你好,这个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因为涉及到继承涉及到历史使用问题,还涉及到户籍问题,你既然愿意给四叔一定的补偿,他提起诉讼的结果也就是补偿,因为他毕竟不是农村户口,他也不可能真正的使用公共区域,所以,那就让他诉讼吧,判决的结果为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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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1:54:39
  • 金青松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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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根据你所陈述的,你父亲和叔叔因为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大家对使用面积都有明确约定,天井部分属于共用部分大家都有使用权,建议可以适当补偿四叔使用费,家庭矛盾还是建议私下先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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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2:00:02
    • 你好,我是刘律师,根据你的描述,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根据你们盈利的程度适当分给三家,适当补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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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2:03:58
  • 张坚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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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如你所述,你所说的三家人家,除了你的三叔和四叔,还有一家是指你的父亲 还是?你的三叔和四叔早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离家求学,后工作,想必他们的j户籍早已不在村里,他们也早已不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房屋还在那是他们的合法财产,房屋倒塌,宅基地已经不再属于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所以,即使你的四叔提起诉讼,他的诉求也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既然是亲戚,还是好好的商量圆满解决最好。你可以向村委会协商申请,将宅基地划归你所有,如能名正言顺或是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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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2:04:01
  • 梁保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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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您好,就您所说的情况,你四叔的户口既然已经迁出了,不再是本村村集体成员。因此,是不能获得宅基地的。如果房屋已经倒塌,,他是不可以加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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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2:24:08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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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你好,按照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如果是你四叔的户口已经迁移,这一套农村房产是在你嘱咐之前留下的遗产,只有对房屋继承权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一旦倒塌丧失居住功能两年内如果没有修复,那么该地块由村委会回收,但是在现实当中,农村里并没有这种做法,依然保留该地块与原房主,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形,继承房屋所有权人户口已经迁出,那么不属于该村组织的成员,如果想通过法律的程序取回该地块。基本上可能性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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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2:34:11
  • ¥0.69
    • 您好,您说的这种情况建议您结合诉状对方的要求,诉讼请求也就是来综合考量,而且还要根据你们手上掌握了什么证据,因为咱们打官司讲的都是证据,建议您找当地的律师给您看一下材料之后来进行来进行面谈,这样的话效果会更好一点,或者是说您有其他问题的话,可以补充一下再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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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2:39:32
  • ¥0.69
    • 你好,你四叔起诉到法院的诉求是什么,针对诉求应对即可,因为其房子以倒塌,实际上在此房屋上没有任何权利,只有以前占用时可能受到的损失,然后诉讼时效是3年,从他应该知道被侵占3年内应当起诉,超过诉讼时效的,可以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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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2:41:55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69
    • 农村宅基地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享有,如你所述,爷爷留下的祖宅,83年分给了你父亲四兄弟。但你三叔、四叔60年代读大学外出定居没有回来,也即丧失了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资格,不能再享有你爷爷留下的农村房产,况且2016年你三叔、四叔的房屋都倒塌了。所以,你四叔起诉到法院,我积极应诉答辩就好,他胜诉的概率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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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2:48:06
  • 陆畅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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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0.69
    •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所有村集体成员分配,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已经不属于该户村集体成员,无权取得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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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1-24 13:40:41
  • ¥0.69
    • 10″
      自动转换:土地上没有房子的闲置土地,村委会有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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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1-24 13:44:57
  • 常彦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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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10″
      自动转换:你都好像受到了打击,承受收送的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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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3:53:08
  • ¥0.69
    • 四叔户口已经迁出,就不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享有宅基地的,四叔继承的房屋已经灭失,村委会有权收回宅基地重新利用。而对于公共部分天井的使用权,四叔已经不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无权要求使用本村公共区域。若四叔起诉,准备好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安心应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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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4:02:43
  • 孔繁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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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10″
      自动转换:如果你们一直结账不成,可以去裁员结束,最终法院根据情况来确权确权后,你们可以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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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1-24 14:29:41
  • ¥0.69
    • 15″
      自动转换:你好,你个事儿这事儿,既然她已经起诉了人,那么你就针对他的起诉,然后去法院,然后等着开庭审理都可以,目前他们目前因为他户口也不在那他所要求的,我认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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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4:37:56
  • 王燕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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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马艳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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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假如你方有占有四叔房屋的事实,建议停止占有即可,因叔侄关系涉及亲情,你方可与四叔一方协商解决。假定双方矛盾不可调和,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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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4 15:11:22
  • 王景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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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啊,你好,正常来说的话呢,你四叔的户口已经不在这个村里来说的话呢,它的房屋以及当时继承的房屋都已经倒塌了,所以说他也就没有这个继承权利了,他就不再享有这个使用权了,所以就让她起诉到法院,你们也不用很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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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1-24 15:13:14
  • 秦惠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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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
    • 你好,属于你四叔的那一部分,因为不是农村户口,然后倒塌之后,村委会是有权利收回的,对于天井共用部分,如果其他人同意的话,你是可以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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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1-24 15: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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