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变更运营资金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9〕418号
  • 【发布日期】2009-05-15
  • 【生效日期】2009-05-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变更运营资金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变更运营资金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9〕418号)




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运营资金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上海分公司运营资金从二亿元人民币(RMB200,000,000)变更为三亿元人民币(RMB300,000,000)。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