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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教育报刊宣传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 【发布文号】闽教直〔2008〕34号
  • 【发布日期】2008-12-30
  • 【生效日期】2008-12-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教育报刊宣传推荐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教育报刊宣传推荐工作的通知

(闽教直〔2008〕34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厅属中小学校:

教育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教育宣传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总要求的有力举措,是加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舆论保证。近年来,福建教育杂志社作为我省唯一一家由省教育厅直接管理的教育报刊社,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师生,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大力传播现代教育科学理论,正确引导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方向,阵地建设成效明显,特别是编辑出版的《福建教育》、《小学生周报》、《读写天地》、《海峡儿童》、《福建职业与成人教育》、《福建幼儿教育》等教育报刊导向正确,特色鲜明,自创办以来,先后获得了“‘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福建省十佳期刊”、“‘中国优秀少儿报刊奖’金奖”、“全国优秀少儿报刊”等多种荣誉,在全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推进我省素质教育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阵地建设,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现就做好《福建教育》等有关优秀教育报刊的宣传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福建教育》等优秀教育报刊的作用。《福建教育》等教育报刊承担着服务教育、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历史使命,是实施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不可替代的载体与阵地,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和家长获取教育信息的重要途径。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全力建设人才资源强省的进程中,我们尤其要重视发挥好《福建教育》等主流教育报刊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中的作用,为教育政策解读提供窗口,为推进全省教育科研工作搭建平台,为交流宝贵经验开辟渠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充分利用《福建教育》等教育报刊这一宣传阵地,积级组稿、投稿,努力扩大优秀教育报刊的覆盖率,增强优秀教育报刊引导舆论、交流信息、树立新风、培养新人、维护稳定的功能,支持我省教育报刊的发展壮大。

二、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积极向未成年人宣传介绍《小学生周报》、《读写天地》、《海峡儿童》等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强的优秀教育报刊。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福建教育杂志社编辑出版的《小学生周报》、《读写天地》、《海峡儿童》等主流学生报刊承担着“抵御不良文化对青少年儿童的侵蚀、以健康内容占领青少年儿童思想阵地”的重任,以儿童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传播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以丰富多彩的健康内容补充国家和地方课本教程,对提高青少年儿童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推进素质教育起着重要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向未成年人宣传推荐优秀教育报刊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小学生周报》、《读写天地》、《海峡儿童》等教育报刊的宣传推荐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为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

三、支持广大中小学生、教师、家长自愿订阅《福建教育》、《小学生周报》、《读写天地》、《海峡儿童》等教育报刊,鼓励学校开展生动活泼的读刊、用刊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向师生宣传我省上述教育报刊。在不搞强行摊派和统一代办的前提下,鼓励教师、学生、家长自愿订阅我省优秀教育报刊,使我省优秀教育报刊成为广大师生开阔眼界、提高素质的良师益友和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精神园地,为促进全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福建省教育厅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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