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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抗低温冻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单位】莆田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12-29
  • 【生效日期】2007-12-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抗低温冻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抗低温冻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气象部门预报,受北方较强冷空气影响,预计29日起我市气温将有明显下降,日平均气温过程降温幅度可达7-9度。极端最低气温将出现在12月31日-2008年1月2日,山区(钟山)最低气温可达1-3度,平原4-6度,沿海6-8度,山区有霜。

为进一步做好防抗低温冻害工作,确保冬季农业生产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和工作部署,把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防寒防冻工作,克服因冻害造成的各种困难,确保农业稳定发展和社会安定稳定。气象部门要加强对低温的监测工作,及时预报天气变化情况,预测低温可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新闻媒体要加强防寒防冻的宣传,播发的防寒防冻信息和有关知识要传播到村、到人,指导城乡居民提高防范意识;农业、林业和海洋渔业部门要根据各地生产实际,在寒(冻)害来临之前,组织干部、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检查防寒防冻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农民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农林作物和畜禽、水产育苗(种)、养殖场所的保温防冻工作;农资供应部门要做好农膜、热性肥、果实套袋和种子、种苗等物资的调运与供应,满足生产需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有效组织调运和分发防寒物资,帮助群众特别是贫困地区的群众解决困难;交警和交通路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公路车辆的疏通、行驶安全管理和道路维护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供水、供电、通信、广电等部门要加强值班,组织好维修队伍和有关器材,确保水电和信息畅通;经贸、工商、物价等部门要积极组织调运蔬菜肉类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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