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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接受国(境)外资助的卫生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10-29
  • 【生效日期】2007-10-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接受国(境)外资助的卫生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卫生部关于接受国(境)外资助的卫生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业务主管(挂靠)社会团体、基金会,部机关各司局:

为统筹协调全国卫生领域内的国际合作项目,规范管理,明确职责,更加有效地利用境外资金和技术,保证国际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我部在广泛征求各单位和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卫生部关于接受国(境)外资助的卫生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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