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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卫生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卫生部办公厅
  • 【发布文号】卫办科教发[2006]115号
  • 【发布日期】2006-06-26
  • 【生效日期】2006-06-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卫生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卫生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卫办科教发[2006]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实施卫生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我国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卫生部卫生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蒋作君副部长
副组长:人事司王环增司长
规财财务司赵自林司长
科技教育司刘雁飞司长
成 员:人事司王苏阳副司长
应急办公室李建国副主任
农村卫生管理司张朝阳副司长
卫生监督局崔新副巡视员
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张德英助理巡视员
医政司张宗久副司长
疾病预防控制司于竞进副局长
科技教育司孟群副司长
卫生部卫生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教育司。
二、工作任务
1、整合资源,制订卫生人员培训工作总体规划。
2、收集信息,综合协调各级各类卫生人员培训工作。
3、检查评估,保证培训工作效果和质量。
三、工作机制
1、领导小组每年年末召开会议,研究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各成员部门向领导小组汇报本年度培训工作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培训工作计划。领导小组据此制订下年度培训规划,协调培训工作及经费安排,并确定具体实施部门。
2、根据需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协调各项培训工作。
3、各部门要及时将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每季度编写并向部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报送《卫生人员培训工作信息》。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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