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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上午,有网友爆料称,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商圈高空坠物砸伤一名女性。网传视频显示,一名女性趴倒在地上,头部处有血迹,几名路人疑似正在对其进行救援。红星新闻记者查证,视频中出现地点为渝中区合景大厦旁。事发地点附近一家药店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此事,“就是楼上玻璃掉了,砸到路人了,地上都是玻璃渣子,被砸女子已经送往医院抢救”。
高空坠物伤人应该向谁索赔?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1.付出代价太大2.他们的黑和狠超出你想象3.只有专业人士能够对付他们,催款PK骗贷看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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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人补偿标准的探讨当赔偿持有人是外国人,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居民时,如何确定赔偿标准不在本解释范围内。其他国家对此问题也有很多意见。例如,...
刑法对贪污罪的规定及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
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一方根本违约须按照房屋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该约定在诉讼中能否得到支持
别人向法院起诉某不动产行政机关不作为,要求其注销我的不动产证,我该怎么办? 刘建军律师解答:在行政
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2010年,且当年才开始交纳社保,但实际的用工时间是在2004年,劳动合同约定
2018年7月28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政府发布了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武宁县全域全年为禁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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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的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7月18日上午,有网友爆料称,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商圈高空坠物砸伤一名女性。网传视频显示,一名女性趴倒在地上,头部处有血迹,几名路人疑似正在对其进行救援。红星新闻记者查证,视频中出现地点为渝中区合景大厦旁。事发地点附近一家药店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此事,“就是楼上玻璃掉了,砸到路人了,地上都是玻璃渣子,被砸女子已经送往医院抢救”。
高空坠物伤人应该向谁索赔?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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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2010年,且当年才开始交纳社保,但实际的用工时间是在2004年,劳动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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