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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上午,有网友爆料称,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商圈高空坠物砸伤一名女性。网传视频显示,一名女性趴倒在地上,头部处有血迹,几名路人疑似正在对其进行救援。红星新闻记者查证,视频中出现地点为渝中区合景大厦旁。事发地点附近一家药店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此事,“就是楼上玻璃掉了,砸到路人了,地上都是玻璃渣子,被砸女子已经送往医院抢救”。
高空坠物伤人应该向谁索赔?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
我的一位朋友在某市发生交通事故,其车内的电脑被撞坏了,问是否可以得到赔偿,财产损失的范围有那些?
没有自动离婚一说,离婚的方式只有民政局和法院诉讼离婚。若采取后者,需要证据证明分居满2年,而且是因感情不
通常情况下,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但如果被保险人不履行及时通知的义务
儿子突发疾病去世,留有住房及汽车一辆,尚欠网贷公司借款本息共余元,儿子先后二次婚姻,生有一儿一女,问应如
问:我两年前在市区租了个店面做生意,但由于店面装修很差,而且也没有其他设备,于是租下来以后就对店面进行了
律师您好,我老公给我买了一条项链,价值1万多块钱,然后快递公司跟我说我的快递丢了,因为我的包裹没有保价,
我在一公司上班,每月工资6千元,近期单位出台了新的薪酬规定,我的工资将被调整为4千元,请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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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的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7月18日上午,有网友爆料称,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商圈高空坠物砸伤一名女性。网传视频显示,一名女性趴倒在地上,头部处有血迹,几名路人疑似正在对其进行救援。红星新闻记者查证,视频中出现地点为渝中区合景大厦旁。事发地点附近一家药店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此事,“就是楼上玻璃掉了,砸到路人了,地上都是玻璃渣子,被砸女子已经送往医院抢救”。
高空坠物伤人应该向谁索赔?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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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朋友在某市发生交通事故,其车内的电脑被撞坏了,问是否可以得到赔偿,财产损失的范围有那些?
没有自动离婚一说,离婚的方式只有民政局和法院诉讼离婚。若采取后者,需要证据证明分居满2年,而且是因感情不
通常情况下,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但如果被保险人不履行及时通知的义务
儿子突发疾病去世,留有住房及汽车一辆,尚欠网贷公司借款本息共余元,儿子先后二次婚姻,生有一儿一女,问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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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老公给我买了一条项链,价值1万多块钱,然后快递公司跟我说我的快递丢了,因为我的包裹没有保价,
我在一公司上班,每月工资6千元,近期单位出台了新的薪酬规定,我的工资将被调整为4千元,请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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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劳动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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