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信托的牌照,一直都是稀缺资源,但其不仅仅代表了巨大的利润,也会带来巨大的风险。 违法发放
对于一些集资、理财平台爆雷案件,大多数是以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定性,少部分定性是诈骗或者挪用资金。
“非法占有目的”的关键,是集资人是否将资金投入生产经营或是否有经营实体,比如说笔者所举集资诈骗案例中,法
“绝对不会亏”,是一个关键因素。 原因很多,比如中小企业融资的确困难,经济发展导致国民理财观念拓展
最近有很多人私信问曾律师,针对放贷行为,如果要构成非法经营罪,比如对于2019年10月21日前的行为是否
非法集资案中集资平台给投资人的利息,如果确定是以吸收的资金支付的,就应当被追缴,而不受法律保护。反过来讲
这类案件,第一看是否构成犯罪,第二,就看涉案金额,是否存在大范围的扣减空间。 所谓民间借贷型非法吸
最近看到一个外汇投资代理的案例,很有趣。 涉及诈骗,非法吸存,非法经营罪,最终结果让人意外。
行政监管和刑事监管,其实区别是很大的。 刑法有一个谦抑性原则,也就是说,刑法其实是社会治理的底线,
二审改判死缓,法官也是压力山大。但,舆论不能影响司法。二审之所以改判死缓,究其原因是“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自首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而非是应当从轻、减轻。这就是为什么...
28年前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告破 案件发生在92年,根据79《刑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在人民法院、人民
笔者认为,追责毋庸置疑。 有人认为,我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
受害人家属要二十万(除保险理赔外),否则不谅解,我能告他敲诈勒索吗? 敲诈勒索罪作为侵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