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消费维权 > 消费权益 > 商家借“赠送”之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方式不可取
充值现金换取金豆,既送手机又可以兑换物品?事实是商家借“赠送”之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一起来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5日,李某与某通讯设备店签订购销协议,约定:由李某充值2988元,换取某商城2988个金豆,某通讯设备店则向李某赠送品牌手机一台。李某充值的金豆可以在某商城线上兑换各种物品,也可以在某通讯设备店线下兑换商品。
同年5月,某通讯设备店被公安机关查封,李某充值换取的金豆无法在该店有效消费。同年7月,双方协商后,某通讯设备店表示同意退款,但赠送的手机应按市场价1498元予以扣减,兑换的金豆将予以收回。后某通讯设备店向李某退还1490元。
次日,李某又提出赠送的手机不能计算价值,要求某通讯设备店退还全部价款,双方协商无果,李某遂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某通讯设备店经营者陈某需向李某退还1498元,李某同时向陈某退还案涉手机一台,如不能退还,应予折抵相应价款1498元。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关则深
本案中,某通讯设备店借赠送金豆为由,以高于市场价向李某销售手机,并捆绑李某在该店及所谓线上商城使用金豆折抵部分价款进行消费,此举有违诚实信用,不应受到法律支持。现因某通讯设备店已经注销,李某的金豆被收回而无法在商城进行消费,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李某要求退还全部款项实际上是要求解除案涉购销协议,法院予以支持。配发的手机也应同时退还给某通讯设备店。
现实中,一些商家为了增加客户粘性,往往以“免费赠送”为诱饵,引导消费者充值或充“金币”“金豆”等,如此一来,不仅深度绑定了消费者,同时也借机销售一批过时产品,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文明诚信经营既是企业商户经营之道、立足之本,也是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第二款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来源:广州市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综合分析了很多位一线医生的手术经验和顾客采访之后,无非审美沟通和医生技术两个方面的原因。
4月24日下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浪费司法资源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上诉人杨宗
点评: 在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如果不考虑人情的话,农民工其实可以通过社会保障机构讨要工资的,拨打社
出口退税,从狭义上说,就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已经缴纳的间接税予以退还的政府行为;而从广义上
点评: 自己的就是自己的,就算别人收回版权,自己的永远是自己的 点评:
点评: 问:金融借贷App到处都是,还不了怎么办? 答:金融借贷如果年利率超过36%是属于违
点评: 首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先行承担,交强险承担后,不足部分,若你还买了商业保险
被继承人是甲。 甲有一妻,一子,一兄,一母。 甲某天因意外突然去世,
加载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