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交通事故 > 事故赔偿 > 交通事故营养费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营养费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算?交通事故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因此对于车祸事故发生后,假如有伤亡是必须进行各层面的赔付的,营养费就包含在其中,而几乎很多小伙伴对于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赔偿和计算并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交通事故营养费如何赔偿?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算?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计算方式一般是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20%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仅有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伤者的营养费对应的营养品显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须的营养品,因此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
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
(4)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
3、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认为受害人确有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需要,并对需要的营养品的等级做出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营养费。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在一些人身损害的场合,对于是否需要营养品进行辅助治疗,不是普通人所能决定的,必须借助于专业人员的意见确定,因此,应当在营养费的赔偿数额确定上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对个案而言,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如果医疗机构出具了营养意见,也不能不加以审查及质证就予以采信,因为医疗机构意见仅是参照,不是根据。由于受到医患关系、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医疗市场竞争等影响,很难保证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公正、科学、准确。因此,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进行审查。
以上是“交通事故营养费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算?”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交通事故法律专题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1、和解。双方就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
问:去年我驾车回老家,撞伤路人,赔偿医疗费等共计20余万元,我所购买三者险保额为30万元,但去保险公司理
这些年,买车买房基本上是家家户户新时代的必需品。我们买房之后需要去当地房管局缴纳房产税,但我们对买车后需要缴纳什么税却不清楚。那么,我们买车...
在交通法律关系中,行人及非机动车的驾使人都是作为“弱势”一方,予以特别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
如何才能顺利通过驾驶证年审? 驾照年审时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驾驶证已经取消了
问:2013年10月21日上午,我驾驶两轮摩托车去县城办事,途中,一年轻小伙王某驾驶一辆摩托车超速行驶,
甲被乙骑电瓶车撞到受伤严重,甲伤情稳定后,因事发路段无监控,双方陈述不一致,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甲找到本律师起诉维权。在仔细了解案情后
在可以通行机动车的“乡间小路”上通行时发生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接到报警是否要受理案件、驾驶人发生道路交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