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医疗事故 > 法律指南 > 医疗事故需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医疗事故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事故需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医疗事故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生老病死,可谓是人之常情,在现在这个空气、水、食物等生存必备品都存在诸多问题的时代,我们这辈子注定要和病经常打交道,当然也就会经常和医院打交道,打交道久了发生纠纷就是难免的事了,比如说医疗事故,聋子治成哑巴了,感冒把鼻子切了等等问题.随着媒体的报道我们不难看到,医疗事故的发生也是非常频繁的,当然,解决医疗事故也是非常不容易的,导致很多医疗事故最后发酵到医闹的地步,让人非常的痛心。那么,医疗事故需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医疗事故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事故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一般是由医疗人员与医疗机构承担,作为责任主体。医疗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份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本条之规定,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蔌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是指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人员及护理人员。
医疗事故中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
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即客观上存在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2) 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3) 上述违章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4) 主观上对违章是故意的,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结果是过失的,因而主观具有罪过。
发生重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残疾的,医生存在过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医疗事故罪立案处理。判定构成本罪,要看医生是否存在过失,是否导致患者发生严重伤害,两者之间有无必然联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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