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企业制度 > 法律指南 > 挂名公司法人或被限制高消费 张家港法律顾问律师曹辉团队
张家港法律顾问律师曹辉团队:案例告诉你,挂名公司法人不是儿戏,或被限制高消费;挂名公司法人或许成为被执行人,朋友间签订协议,只挂名不参与公司管理,不承担任何责任的约定有法律效应吗?请看案例,挂名“办企业”或被限制高消费!
(以下是由张家港金牌刑事辩护律师、刑民交叉律师曹辉团队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但愿能为您解决相关问题有所借鉴。真诚为您提供大案、要案刑事辩护、专业擅长,无罪辩护、取保候审、缓刑辩护、商事犯罪预防、金融类犯罪、公司类犯罪、税务类犯罪、等经济商事犯罪辩护与预防等法律服务,仗义执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曹辉团队专业性强、功底深、胜算大!)
张家港法律顾问律师曹辉团队:案情回放
曹某受朋友张某邀请,挂名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与张某签订股份代持协议,明确曹某为名义出资人即代持人,张某为实际出资人,是该公司的实际股东。后该公司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法院判处罚金六千万元。案件移送执行后,由于公司未支付罚金,法院对该公司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措施,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曹某也同时被限制消费。
曹某向法院提交股份代持协议,以其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为由提起执行异议,要求撤销对其采取的限制高消费措施,最终被法院裁定驳回。
张家港法律顾问律师曹辉团队:律师释法
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当被执行人为单位时,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张家港法律顾问律师曹辉团队:温馨提醒:
即使曹某只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并和实际控制人签订了股份代持协议,约定“只挂名,不参与公司管理,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这样的约定也只在双方之间有效,没有对外效力。在公司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曹某也将被限制消费,不仅会被禁止乘坐高铁、飞机等行为,影响正常的生活,同时被限制消费信息也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降低个人信用。
张家港法律顾问律师曹辉团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碍于朋友、亲戚之间的情面,轻率地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谨记,担任法定代表人有责任、有风险,挂名需谨慎。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通过股票上市得到的资金是不必在一定限期内偿还的,另一方面,这些资金能够立即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这样就可以允许公司借利息较低的贷款。此外,如果...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股权是投资人投资公司而享有的权利,来源于投资人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对公司的投资实质上是对投资财产权利的有限授予,授予公司的财产权利成为...
创业初期,公司创立之初必须确认好所从业行业,在各个领域都有新创立公司,传媒公司我们也比较熟悉的。在注册公司的时候需要书写经营范围,一般情况下...
大家都听说过股东这个词,但是很少听说还有隐名股东,那么隐名股东是什么意思呢?
当事人咨询:张律师,我们是一家已经成立了2年的公司,虽然有些波折,目前还是发展较顺,想跟你请教创
张律师,是这样的,公司现在融资,投资人说他要优先购买权,这个我知道公司法里有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其它股东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