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损害赔偿 > 法律指南 > 南航空少起诉另一当事人 起诉他人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
【南航空少起诉另一当事人】去年10月,一段“南航空少电梯内骚扰醉酒男同事”视频热传。据公开报道,两人均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分公司员工。事发后,当地警方介入处理。而涉事视频及李诚凯的资料、简历、手机号等信息,均被人发到网络。15日,曾被指“电梯内骚扰男同事”的南航空少李诚凯(化名)称,其已经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将电梯内另一当事人诉至深圳南山区法院。他请求法院“判令另一当事人对其公开赔礼道歉,并在新浪微博网站上发布澄清内容,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此外,他还提出了1.5万余元的误工费索赔。
那么,关于他人侵犯名誉权可以起诉吗?起诉他人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呢?如何处罚呢?今天我们来谈谈侵犯名誉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起诉他人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
(一) 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 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
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
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
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
(三)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如单位处分,当事人精神受打击患精神病,法人经济效益滑坡等证据。
(四)被告如主张免责,应提供其没有过错,或没有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证据。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依据和清单。
他人侵犯名誉权可以起诉吗?
名誉权的维护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有着详细的条例,若生活中,随意捏造事实,进行恶意传播,只要符合诽谤定义就可以起诉他,不会因为身份原因而受到影响。具体的方式需要自己按照一定的要求进行处置。
侵犯名誉权的处罚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二、名誉权侵权方式有几种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1、侮辱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2、诽谤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在《民法通则》中详细说明了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处罚,即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但如果,侵权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话,则还有可能承担刑事方面的责任。
律师提醒:每个公民的名誉权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自己的名誉权被他人侵害的话,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我国,名誉权遭受侵犯时,只要自己的证据比较充分就可以进行起诉,侵犯人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在《民法通则》中详细说明了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处罚,即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但如果,侵权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话,则还有可能承担刑事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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