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医疗事故 > 政策法规 > 医院回应救护车被堵患者死亡 避让救护车的4条黄金法则
跟救护车有关的话题一直是人们重点关注的,一是因为那是抢救生命,十万火急;二是救护车享有法定优先通行权;三是社会车辆的避让义务。
而对于这类事件,是有一些原则性的问题的。
1.救护车有法定优先通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主动避让,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路上堵车,社会车辆的避让和救护车的优先通行应当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法律不强人所难,可以让而不让,肯定要承担责任;因客观原因实在没有办法,也不能把责任强行压在车辆或他人身上;
3.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应当树立生命安全大于天的意识,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定要注意避让,即便违反交通法规,也不要犹豫,因为很可能你的一个举动就可以拯救一条生命。更何况,交警部门对因避让救护车的交通违法是可以免除处罚的;
4.相关部门在道路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通行需求,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来保障“生命通道”畅行。
近日,吉林农安一段“救护车被堵路口无人让行,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频在网上流传。9月1日,吉林省农安县人民医院通报,称29日清晨6时44分该院救护车出警,途径视频路段时遇交通早高峰,用时11分钟到达现场后,患者已临床死亡,但家属拒绝心电图检查,该院医护人员于是空车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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