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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转账能要求对方返还吗?

时间:2020-07-2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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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恋爱,你们的钱物不存在共同财产,虽然对方是渣男,可是恋爱时间每一笔帐你没有在被欺骗和胁迫下完成。这样的追讨估计比较难!立案也是比较难!婚前挣大眼,真的是给了很多未婚男女敲了警钟,两性关系相处,很多行为,言语方面都可以提前识别和避免!


点评:
我要表明自己的态度:

恋爱期间,自愿为对方花钱,分手后就不要再让对方返还。

你的情况也是属于自愿,并且是为了一个不值得你为他花钱的男人。

分手后,转账能够要求对方返还,但这样的男朋友,不可能主动返还,除非走法律程序。


点评:
分手后转账能要求对方返还吗???

可以要求退回,前提是保留证据,并且这些转账有借款的明示,不是判定为日常赠予或者日常小且密集性消费。

在一段关系中,如何确定这种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红包的转账信息或说明,或者在付款前和付款后的聊天中,表明付款是一笔借款,那么就可以认为是一笔借款。在关系结束时,你可以要求退款。

恋人之间相互转账现在非常的普遍,然而分手后,一方主张“转账为借款”并起诉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恋爱关系期间转账是否成立借贷关系呢?一般由主张借贷关系成立的一方当事人就借贷关系是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借款的实际交付承担举证责任。


点评:
发生在情侣之间的转账,需要就每笔转账款项进行分析,若转账时在留言中、或在前后聊天记录中已经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是借款,在分手后,一方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返还。如果说转账留言、聊天记录中声明是“要结婚”,那么可以理解为具有彩礼性质的附条件赠与,在分手时,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点评:
看你的描述是可以的。一般而言,情侣在恋爱期间为另一方的正常花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诸如1314、520等金额)是认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钱款无法要回;另一方面,如果是情侣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可以要回。


点评:
恋爱期间,双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有可能是共同生活消费,有可能是赠与,也有可能是借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因此,如果双方在恋爱期间存在借贷关系,分手后出借方要求借款方偿还本息的,出借方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仅凭转账凭证起诉的,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因恋爱期间双方具有亲密关系,共同生活消费、赠与财物等情形都较为常见,接受转账一方如以此为由提出抗辩,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对于数额较大超出日常消费范畴的转账,法院可以结合双方消费习惯、生活需求等因素综合予以判断;对于额度不大的转账,如无明确约定,或者是具有特殊含义的“520”“1314”等数额,则存在不被认定为借贷的可能性。对此,如果恋爱期间的转账系基于借贷,最好是形成书面协议或者留存其他证据,以避免无法实现债权或者重复偿还的风险。

【恋爱期间赠与财物有哪些注意事项?】

恋爱期间的某些给付或者赠与,有的是出于结婚目的,有的则可能用于日常交往,在感情破裂发生纠纷后,给付一方要求返还,但双方对于给付目的往往各执一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赠与的财物必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情形,构成彩礼的,赠与一方才有权利要求返还。但在实际操作中,因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导致认定彩礼的数额也不同,总体来说,司法裁判的思路是结合给付目的、给付数额等情形综合予以判断。因赠与在实际履行后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给付大额财物、赠与高档礼品后反悔要求返还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

【恋爱期间共同购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点评:
如果有凭证,转账记录,给他买的手机等等的发票,没有明确说明是赠送,都是可以要回来的,我一个哥们,订婚了,后来散了,把金器这些想要回来,女方不肯,女方爸爸混社会性质的,但是近年来打击的严厉,一开始凶的跟狼狗一样,要杀你全家的感觉,后来就怂了,估计屁股不干净,后来我朋友一怒之下报警,拉出了所有聊天记录,把曾经的红包,连你们这些大神所谓的520,1314,这种全部要回来了,吃饭这些不算,只要是现金转账全部拿回来,手机也要回来。金器也拿回来不要难为情,都是血汗钱真实故事分享,支持下吧


点评:
分手后能否要求返还钱财

1、共同花费的生活开销估计是难以要回了,这一部分首先没有要回来的依据,其次也不好区分谁花了多少钱。

2、对方赌博要求你转账的钱还是可以要回来的,这一块的钱是可以作为借款,要求对方返还。将对方请求你转账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即可。

3、法律还规定了,为了结婚为目的给对方转账或者购买房产等,带有彩礼性质的财物,分手之后由于没有达到结婚的目的,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点评:
象这种情况,经过了两个人相处之后,觉着两个人姓格不和,处不下去啦,可以分手啦,在这个节段,关键是,要有证据这方面的证据,不好整的 。如何整理证据转账的、微。信的,都有凭证。购买物品,有发票。最好咨询城市的法援中心。现金的,有证人或其他相关证据。以上这些,供你参考。


点评:
分手后转账的钱可以要回吗?关于在谈恋爱期间用来表示对对方的爱或者是为了表达自己对对方事业的支持而转账给对方的钱,分手后能不能找对方要回来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首先要区分转账的性质是属于借款还是赠与,通常来说,在谈恋爱期间一方为另一方正常花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 (诸如1314、520等金额),特别是在特殊的日期,如情人节或者七夕之类的,一般是会被认定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那么就赠与的性质来说,这部分的转账是不能够要回的。

如果说转账的钱是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这部分的转账按法律规定是可以要回的。如果私下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此外,由于恋爱期间的金钱往来也是比较频繁的,比如一个日常表达爱意的小红包,这种钱款的性质其实是很难界定,因此,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如果情侣之间有大额的金钱往来或者贵重财物的处置的,可以保留一定的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证据要能够证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否则的话,证据可能是无效的证据。


点评:

从法律角度,他应该偿还。
但是,从现实角度,很难实现。
你热恋之时,自愿用钱来支撑爱情,分手,想要回钱,如果,他不是以爱之名故意骗钱,你此时想要回钱,不厚道。
但是,男方也不厚道,分手,应该主动清算利益。即使没有能力偿还,应该说声抱歉。
你是爱情失意才有要对方还钱的举措。
最后,我只想说,爱情,不是钱能解决。


点评:
我挺佩服你的,就这样,你还能和她在一起共同度过了四年的时光,而且花费了你这么多钱,这样的男生,他真的不配坐着,真的,就像你说的,游手好闲,可是你怎么就能一次又一次的把钱给他呢?
即使再有钱,你也不是家里早有矿,或者是印钞机啊,对不对?所以说应该懂得节流不能够总是这样下去,幸好你已经,迷途知返,这就是一件好事,所以说你可以申请要回部分钱,就像你发的截图的这些,邮政局的都可以么?其实你发的别的钱,比如说现金的,他有转账记录吗?有转账记录的话,也应该可以,要回来。
就像前一段时间我们看到的一则新闻一样,双方谈恋爱期间,男方供向,女方支付了52万元,还有一台豪华轿车,最终法院判决让其归还豪华车这52万元,所以说你的这些钱也是可以要回来的。让你能够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他都是从你这里拿的钱,他就可以被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把钱归还给你,即使他没有钱,也可以一点一点的还你,我觉得法律是公平的,这点应该是毫无疑问的。
对你这位垃圾男友,我不想说过多的话,只是想对你说,幸亏你悬崖勒马,迷途知返,现在还为时未晚;你的主要任务就是搜集证据,然后把相关的证据呈报给公安机关,或者是律师让他给你帮忙进行申诉,把你的钱都要回来,毕竟你的钱挣的也不容易,分手了,他又没有付出什么,应该让他退回来。
预祝你能够早日把钱都要回来,也希望你能够早日找到一位如意郎君,真正爱你的人,能和你一起共同奋斗,共同经营,你们的幸福生活的那个他!




点评:
要根据您的每一笔转账来具体分析看看能要回多少。

若转账时在留言中、或在前后聊天记录中已经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是借款,在分手后,一方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返还。

如果说转账留言、聊天记录中声明是“要结婚”,那么可以理解为具有彩礼性质的附条件赠与,在分手时,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但如果款项支付没有以上内容,或者存在互发红包互表爱意的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一般赠与。


点评:
看情况吧,如果是正常赠与,比如恋人间给亲人、亲戚、朋友的小礼物,恋爱不等于婚姻,恋爱期间的礼财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多数情况不予返还的,成人世界里,都有一定辨别能力,在对方自愿赠与的情况下,可视为正常的举动,要求退还,似乎存在于道德、伦理的范畴内,然而对于有些不正常的恋爱关系产生的不良后果,应该退还财礼,比如因恋爱致贪的或者欺骗欺榨的,这种情况下,民法有所保护,会责令退还一部份财礼。像分手后转账的情况,如果涉及金额比较多的,应该可以要求退还,因为关系不确定下,出现转账,可视为交易,因此有权反悔,交易不成功,有退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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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呀,转账记录什么的保留好,只要不是赠予的都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吧,并且你们不是夫妻并没有什么共同财产的,遇到渣男的话赶紧分开吧姐妹,并且这男的吃喝拉撒靠你供养的话一看就是个吃软饭的,一个男的混到这样的地步也真的是服了气了没眼看好吧,姐妹要是有什么转账记录呀什么的,或者他问你借钱的聊天记录什么的,一定要保存好,要求他返还也正常,如果不返还走法律程序的话也是可能用的到的,女孩子要保护好自己无论任何时刻,女孩子一般都是弱势群体,不管什么时候都是要远离渣男吧,软饭男也是不可以的,男孩子要有自己的担当和责任心才可以称之为男人吧,要不就算了吧


点评:
关于在谈恋爱期间用来表示对对方的爱或者是为了表达自己对对方事业的支持而转账给对方的钱,分手后能不能找对方要回来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首先要区分转账的性质是属于借款还是赠与,通常来说,在谈恋爱期间一方为另一方正常花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诸如1314、520等金额),特别是在特殊的日期,如情人节或者七夕之类的,一般是会被认定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那么就赠与的性质来说,这部分的转账是不能够要回的。

如果说转账的钱是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这部分的转账按法律规定是可以要回的。如果私下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此外,由于恋爱期间的金钱往来也是比较频繁的,比如一个日常表达爱意的小红包,这种钱款的性质其实是很难界定,因此,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如果情侣之间有大额的金钱往来或者贵重财物的处置的,可以保留一定的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证据要能够证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否则的话,证据可能是无效的证据。

恋爱都应该是美好的,我们不应该在分手之后还去计较得失。但恋爱诈骗的除外,如果遇到恋爱诈骗应及时报警。


点评:
通常来说,在谈恋爱期间一方为另一方正常花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诸如1314、520等金额),特别是在特殊的日期,如情人节或者七夕之类的,一般是会被认定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那么就赠与的性质来说,这部分的转账是不能够要回的。
 如果说转账的钱是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这部分的转账按法律规定是可以要回的。如果私下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因此,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如果情侣之间有大额的金钱往来或者贵重财物的处置的,可以保留一定的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证据要能够证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否则的话,证据可能是无效的证据。


点评:
分手后钱是应该偿还的。

实践中类是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产生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主要看这个赠与行为的性质而定:

1、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

2、如果是赠与,一看财物金额大小,二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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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恋中的情侣常以移动支付转账表达爱意或支持对方事业,一旦分手,“爱情转账”能要回吗?这个问题会困扰很多人,我们首先需要区分情侣在恋爱中向对方转账的钱款性质是属于借款还是赠与。一般而言,情侣在恋爱期间为另一方的正常花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诸如1314、520等金额)是认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钱款因为赠与的性质是无法向对方要回的;另一方面,如果是情侣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在分手之后出借款项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要借款本金和利息,这部分款项可以要回,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律师建议,情侣恋爱期间的钱款往来比较频繁,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很难认定。为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情侣双方对于大额金钱或贵重财物的处置,都要注意保存可证实真实意思表达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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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转账能要求对方返还吗?

杜律说法 答:根据你的描述,我觉得,对于以现金方式出借给对方的部分,除非对方自愿承认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你已实际将钱交付给了对方,否则,这一部分的钱,恐怕很难要回来。

但是,对于有转账记录证明你已经将钱交付给对方的部分,是完全可能要回来的。因为,对于这一部分借款,其本身不具有任何特殊含义(如520、1314等),而且,转账金额之大,已超出平常生活所需,因此,对于这一部分钱是不能认定为赠与的,应当认定为借贷,完全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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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既然当初是恋爱关系,也是自愿为对方花钱,要是分手之后再追究这个??,除非有记录的,不然都是打水漂的钱,毕竟,谁也不肯承认自己当初花了这么多钱还晕还对吧……其实深究一点的是,是瞎了眼跟了这个男的这么多年还同居,我是处女座,既然男票一开始就有这么多自己都觉得难以忍受的缺点,那就不应该再相处下去,只会让自己的忍耐性往后推一点,但是迟早会爆发,而且处女座眼里也是受不了一点瑕疵的,所以这种恋爱关系早点结束对自己是负责任的表现……话又说回来,既然都分手了结束了这段关系,当初的甜蜜蜜也都变成了陌路人,所以要是觉得当初付诸的真心飘走了,可以要求对方把转账返还吧,但是不能抱有太大希望,毕竟,人家还你是情分,不还你是本分,既然钱都花在人家身上了分手了感情破裂了就别指望别人能跟你再有什么情分好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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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有些人说不可以,那为什么好多男的分手之后女的花了他几万块钱他就要动手,要砍死人呢?
好多男的和女的分手之后要求对方返还钱财,女生怎么就不能让男生归还钱财了?
你可以去打官司,100多万是你们双方一起花掉的
我觉得不管怎样他都应该还你一部分钱
你把所有的交易记录都保存下来,你总共给他打了多少钱?
可以去打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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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要看你当时给他转账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你正与他的可能没有办法要华为吧,如果说是他向你借的,比如说借钱来还外债等等,那么应该是可以能要的回的。
2.分手后还要转账给对方,那就是你自己的疏忽大意了,当然如果你有证据的话,是可以要求对方返回的
3.这个是你们自己商量的结果情侣分手前相互为对方花钱是正常的如果你觉得自己亏了,想要回来,可以先商量商量必要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4.热恋中的情侣常以移动支付转账表达爱意或支持对方事业,一旦分手,“爱情转账”能要回吗? 5月6日,澎湃新闻(www..cn) 从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理一起男子诉前女友借贷纠纷案,在数笔共计38万余元的转账中,法院认定其中,四笔共计5万多元为特殊金额转账,不用还,其余33万余元认定为借贷关系,要退还。
“爱情转账”分手后能要回?法院:特殊金额不退,其余应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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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要求对方主动归还,就得看对方态度了,还得看你们在一起究竟是因为感情还是因为利益。如果就是冲着你的钱去的,不就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如果还有感情,你觉得他的经济状况能还你多少?

主动归还不了,那就只能通过法律强制归还了,这个就得看你能提供多少证据了,法律面前只看证据,不看其他,所以基本你也能估量出归还的数额。

但是吧,从你对他的描述来看,是个只会花钱不会赚钱的主,所以你与其把精力放在这上面,不如让自己更快的投入新的生活,赚更多的钱。这样可能对你的损失才是最小的,对他的反击是最畅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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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出借方要保留好支付凭据!

恋人之间相互转账现在非常的普遍,然而分手后,一方主张“转账为借款”并起诉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恋爱关系期间转账是否成立借贷关系呢?一般由主张借贷关系成立的一方当事人就借贷关系是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借款的实际交付承担举证责任。

因此,出借方保留好相关的支付凭据尤为重要。恋人之间的借款,最好通过转账等方式留痕,同时注意保留好银行的流水和交易记录。若需支付大额现金,则应保留好银行的提款记录,必要时应要求对方出具借条或签订借款协议。所以在恋爱期间借钱可以通过全民取证来进行证据保全,不用担心证据的丢失,之后如果发生经济纠纷,就可以及时的拿出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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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同居了四年!前两年发现男友游手好闲不工作赌博就应该跟他果断分手!真是个傻丫头!且不说你俩共同花得钱,就是转账用于他赌博的钱他必须还,而且要有转账记录,不然没证据怎么让人家还!至于情人节等等一些恋爱时过得节日你为他花钱买礼物了,他为你花钱买礼物了吗?互相送礼物这也就罢了,如果是你单方面的一直转账给钱,保留转账记录,他得还!他要是不讲道理的话,走法律程序!还有啊这恋爱不能谈得时间太长,最多一年半就要考虑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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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之间的金钱往来较为普遍。特别是相互之间的转账,这在恋人之间最为常见。
恋爱期间的转账的性质如何认定,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感情结束时,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

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感情结束后,也不能要求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520元’‘1314元’等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方的诉求。

所以,恋爱期间不要被恋爱的甜蜜冲昏头脑,应该保持必要的理性。对于金额较大的转账。最好就每笔转账款项进行备注或者双方在聊天记录中说明清楚并保留。如果是借款一定要让对方打借条,切勿不好意思或者觉得自己的行为是对爱情的不忠贞,分手之后,当甜蜜已经属于曾经,往日所有的“账”必将明算。若不如此,彼时将会为自己所谓的“面子”与“忠贞”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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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而且是那么多的费用。
尽量收集证据吧。
能要回来一些尽量要回来一些。
是如何能做到男朋友游手好闲,你还提供他吃喝拉撒。
你也算很仁义了,这男生不靠谱呀。
靠谱的人不会要求女生要那么多钱吧。
而且在分手后 应该主动归还一部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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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之间总会遇到这种问题,比如520等节日会有自发的行为转账表达爱意之类的。
恋爱期间涉及到经济来往也很正常,恋爱关系结束,会因为钱财问题而产生一定的纠纷。
这个问题我以前也有在看到过啦,所以借鉴了一下其中有个律师的回答。
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
1.恋爱期间,一方支付给对方带有赠与性质的款项,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比如说在特殊纪念日或者节日,转给对方的; 转账时候还特意备注了我爱你的; 520、1314等特殊意义的款项; 日常消费支出等比如买衣服,食品礼物等。)
2.恋爱期间,一方借给另一方的款项,分手后可以要求返还。但是必须要有实际的借款证据,不然也很难。
3.恋爱期间大额金钱和贵重礼品的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证实真实意思的表达。


点评:
一、恋爱期间,一方支付给对方带有赠与性质的款项,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恋爱期间,一方将自己的钱物无偿赠送给另一方,另一方予以接受,钱物转移后,该赠与合同即履行完毕,赠与方不能撤销。因此,恋爱期间的往来款项如果被认定为赠与,则不能要求返还。

那如何判断哪些往来款项属于赠与呢?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款项会被认定为赠与:1、一方在特殊节日或纪念日转给另一方的款项,比如:情人节、七夕节、妇女节、女生节、生日等等;2、转账时明确备注表达爱意文字的款项,比如:上述案例一中周某向江某转账时备注“老婆老婆我爱你1314”;3、可以表达爱意的特殊金额款项,比如转账“520”、“1314”等;4、日常消费支出,比如:恋爱时,情侣之间经常会为对方买衣服、买化妆品、买食品等等,这些都属于在恋爱过程中的正常开支,在无书面约定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情侣之间的这种行为视为一般赠与;5、一方在转账时有明确赠与意思表示的。


点评:
分手后转账能要求对方返还吗?能够部分钱款追回,可能要民事诉讼官司起诉追回,警察不怎么会介入民事纠纷财物,得费时费力费财,请律师申诉是个麻烦事。若是你们俩在深圳市地区,且对方确定没有财富资产,不建议民事诉讼官司起诉追回。原因是现在深圳市地区准备立个人破产保护法的地方法律,即个人可以申请破产保护,三年左右过渡期,法庭破产宣判后,过去的债务可以不还。民事诉讼官司起诉的费时完结基本上几年应诉,有些时候得十年应诉期。男女关系相处要带眼识人,能够四年间消费一百万来说,十几万的流水帐得考量个人名誉和形象问题。只能说渣男是要遣责的,批评的,分手的选择也是肯定的。


点评:
如果说转账的钱是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这部分的转账按法律规定是可以要回的。如果私下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转账记录可以作为债务双方之间关系的有效证据,但是要看在双方聊天中有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是债务关系。也就是说,转账记录能不能当作证明双方之间借贷关系的有力证据,让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并且胜诉,要看转账记录的具体情况,不同的情况起诉的可能性,胜诉的可能性都不一样。
此外,由于恋爱期间的金钱往来也是比较频繁的,比如一个日常表达爱意的小红包,这种钱款的性质其实是很难界定,因此,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如果情侣之间有大额的金钱往来或者贵重财物的处置的,可以保留一定的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证据要能够证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否则的话,证据可能是无效的证据。


点评:
即使有确凿证据,要回属于你的钱财,也是不那么容易的,除非对簿公堂,彻底撕下情面。两人同居时发生的钱财纠纷,用到哪里去?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如何判断?而且两人的生活费用开销交集,能分?? 清泾渭?你转账给他,假如是用到你身上,你能申辨清楚?他耍麻赖,死猪不怕开水烫!起诉,就算你官司赢了,他有否意愿、有否能力还债?若有固定资产,可以拍卖,没有,你咋办?生意场上的债务纠纷那么多,处理起来旷日持久,老赖也蛮多。你的钱债还带有感情色彩,就更费时日,精力就不用提了。他是男子汉,就不会欠你的情,欠你的钱。若是小白脸,没欠你的钱,你心甘情愿奉献的!


点评:
按照我国婚恋的风俗习惯和《民法总则》的要求,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可以采取如下处理手段。两人相互赠送的礼品或者金钱往来。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表达相互之间的爱慕之情,不可避免的会相互赠送礼物或者部分钱财。既然是一种馈赠行为,只要不是对方采取胁迫方式索要的,馈赠给对方的礼物和金钱是不能要回的。因为馈赠物品和金钱是一种民事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因为恋爱分手了,就给对方索要自己的赠送的物品和金钱。一个人这么做是不道德也是违法的。很多的男女朋友,在节假日、特别是情人节期间,通过、支付宝等移动支付的形式,给自己的情人发红包,什么“520”元我爱你红包,什么“1314”元一生一世红包等,这些红包就是一种馈赠行为,是不能要回的。在恋爱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有这么一个特殊规定,在男女恋爱期间,如果一方赠送的是贵重物品,并附带有一定条件。如果男女分手后,应该退还对方,但可以补偿另一方一定的经济损失。比如一对热恋中的男女朋友,男的为了表达诚意,经过家长同意,花费几十万赠送给女方一副钻石项链,明确表示这副钻石项链是赠送给自己妻子的。后来因为种种原因,男女分手,女方应该归还给男方。因为这种贵重的,特定的礼物包含有附加条件,这个条件就是只有结婚后,成为男人的妻子,才是属于女方的。不是馈赠的礼物和金钱,应该归还给对方。

恋爱期间,女方主动要求男方购买的物品,或者女方因为家庭或者个人原因,给男方所要的,或者借用的物品或者金钱,这不是一种馈赠,这是一种借贷,应该归还。比如女生说:我看上了一件衣服,价格比较贵,我没有钱,你给我转账3000元钱,我去把这件衣服买回来去。或者说我和我闺蜜要出国旅游,钱不够了,还差5000元,你给我转5000吧等等,这种转账就属于一种借款,不是馈赠,女方应该归还。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况比较复杂,外人很难进行判定。如果男女双方分手后,男方想让女方归还财物,只能采取协


点评:
帮你查了下法律规定,可能可以要回,小额的难,大额有希望。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gt;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相互赠送的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受赠方成为赠与物的所有权人,可以不予返还。
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尤其是短时间内赠与大量财物,不属于恋人之间日常消费的内容,能否追要,则要注意赠与的目的。如果两人明确约定赠与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双方最终分手、未能结婚,赠与财产的目的也就随之落空,接受财物的一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返还。这样既符合日常生活经验和公序良俗,也遵循了民事活动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但需要注意的是,恋人之间的一方以增进私人情谊为目的,或者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无偿为另一方提供物质或服务,这时人们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恋爱期间的好意施惠不在法律调整的范围内,分手时难以追讨。lt;————



点评:
民事经济纠纷,都是麻烦事
可以要求,看他愿不愿意给,不愿意就算了,打官司一是时间成本,二是精力成本,100万都花的起,这10万,我想对你,心理作用大于物质作用。
另外,都分开了,转也是自愿的,不是借贷关系。何必再纠结。
自己瞎了眼,看不准人,还不赶紧开始新的生活,还把心思放在跟他有联系的事儿上,这不是自虐么?
所有对方不好,对方渣,对方不上进,都不要怪对方,都要反思,当时自己瞎了眼的原因在哪里,防止再瞎眼。
永远不为上一次看走眼后悔难过,
只为下一次机会努力


点评:
这是你当时的主观意愿,愿意花给对方的钱,而不是对方跟你借的钱,也不是对方强迫你给他花的钱。
就比如说当时你表白,表达爱意。又或者是为了增进感情,为了得到对方,送给对方一个很昂贵的礼物,这个礼物可能并不是对方需要的,
但他通过这个礼物感受到了你的爱,并且接受了你的爱,然后你们快乐的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间,
然后现在你们之间没有爱了,你要求对方返还,你买给对方礼物时所花的钱。这说得过去吗?你要知道你当时所花的钱都是一种投资,你希望这种投资能让爱人高兴,并且让爱人更爱你,当时肯定是这个投资是有回报的,你的爱人肯定是收到礼物很高兴。并且在当时也回报你以激情的爱,这是一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投资。可以说是等价的。
再说投资都是有风险的,要我说,这次就当长个教训了,下次再投资的时候一定要谨慎。省得事后后悔
不过有一点对方参与赌博花费你的那部分可以尝试保留证据找靠谱的律师



点评:
对方游手好闲还有赌博的恶习,四年花一百多万,那你的收入很不错呀,我很好奇你到底是看上对方哪一点?关于这钱,我说个建议
一,共同花费,花的时候是你情我愿共同使用的,这个没法算的那么细的,比如唱个歌,吃个饭,一起打个车,这是你们一起使用的,你能分得清你花了多少她花了多少吗?
二,赌博的钱是他自己私人的债务,只是男朋友而已,根本没有必要为他负担这个责任,法律上也没有这种要求,你完全合情合理去跟他要回这笔钱,这么多年你养他就算了,难不成这个钱还要你出?你可以保留好凭证截图,走法律途径跟他要回

从字里行间看出你也是一个很优秀的女生,你完全可以拥有一个优秀的男人,他品行端正,事业上能与你共同进退或者提供帮助,支持你的一切,爱护你守护你,愿你早日找到自己的另一半


点评:
这种案件,实务中其实挺多的,之前办过女方意外怀孕,男方给了十几万打胎费,营养费,分手后想再要回的。只能说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问题争议较小,最主要的还是事实纠纷。毕竟法律事实不同于客观事实,法官不是上帝无法了解客观事实,而法律事实需要你提供证据。


点评:
如果你赠给他很大的数字,比如说房和车,如果分手了应该返还,但是要看你们分手的原因,
如果是平时的小钱儿,可能返还的因素就不是很大了。
你就几句话,根本就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点评:
既然能同居4年,还讲究这个干啥呢。当初黄花大姑娘的人都给人家了,何况4年了,能消费100W说明生活还是比较殷实的,算了吧,人都能给何必又在乎这个呢。你认为呢?
回答完毕,谢谢打赏。


点评:
可以根据转账发生条件和理由等实际事实,如果有证据支持,可通过民事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返还。因恋爱关系通常对转账的理由比较难以做出事实认定。 ?


点评:
4年时间能拿出100万元供男朋友乱花,说明你不是差钱。既然不差钱,何必给自己平添烦恼。这种没脸没皮吃软饭的男人,让他掏一分钱都有可能和你拚命。当肉包子打了狗吧!虽然它会恨你但不会咬你。
4年,在人的一生中很短。100万,在会赚钱的人眼里很不起眼。能及时发现及时离开一个渣男,你有足够的理由暗自庆幸!前面的风景很优美,咬咬牙默默地往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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