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企业制度 > 法律指南 > 以案释法:离职员工是否有权享受年终奖
关于在发放年终奖前离职的员工是否有权获得年终奖,司法实践中有许多不同观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不给离职员工发放年终奖完全是一种“歧视待遇”,有违同工同酬的原则,不公平也不合法,对于“不在册”或者离职的员工,只要在这一年度中为单位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根据员工的相应工作时间折算发放年终奖金。
另一种观点认为,年终奖属于奖金的一种,是否发放、何时发放以及如何发放,完全是公司的权利,应由公司说了算。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也是合同,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在合同中,或在《员工手册》中有对年终奖的约定,应根据约定来处理。
首先,实践中,应当明确年终奖金的性质问题。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从该规定不难看出,奖金属于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
虽然事实上奖金的发放存在多种形式,如月度奖、季度奖或年终奖等,但奖金发放形式的不同并不能改变这些奖金属于工资这一根本属性。
年终奖是用人单位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而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属于合法劳动报酬的范畴,而不只是用人单位激励员工、留住人才的手段。
其次,双方所签订的《考核细则》第十二条“不管因何种原因于年底前离开公司的业务人员将不享受年终奖”的规定能否成为被告拒付年终奖金的合法依据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应属于无效条款。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言,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是各自的主要义务。
因此,关于年终奖的支付问题,在双方未约定的情况下,无论劳动者是否在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用人单位均应支付,如果双方对此有约定,应考察该约定是否为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约定,如是,则应认定约定无效,用人单位还是应支付年终奖。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如果看一下柏拉图的对话录《斐多》,就可以身临其境的感受到苏格拉底的态度,只要是法律,每个人都要遵
近日,又有人咨询,说其投资了100万,从一家拟挂牌公司的股东手里受让了部分股权,但是说好的公司挂
私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担保无效张家港民商事律师曹辉团队:最高法出台,经济金融领域争议问题统一裁判思路,私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担保无效,
1、基金发起人:发起设立基金的机构,在设立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
关于职业核心竞争力,业界有一个著名的金字塔模型,自下而上一共分为5层: 第一层:体
张家港企业法务必看 轻松应对诉讼10大方法 公司法务律师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公司法务就需要识别案件中可能会涉及的敏感商业秘密。同时,还要
如何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张家港市法律顾问律师曹辉团队:劳动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劳动合同纠纷如何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违法解
【红黄蓝涉德勤被举报违规审计事件】德勤北京一组的一名员工在2月3日晚将一份多达55页的PPT文件群发公司邮件。根据举报PPT资料,举报人分别...
加载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