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企业制度 > 法律指南 > 对于变更主管单位时“一切债权债务”转移的理解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A及配偶B作为贷款申请人2015年在银行贷款,用的C的房产抵押担保。本金到期逾期后,银行起诉了ABC三人
如果实际出资人本身即是公司股东,同时与其他股东签订有代持协议,其主张将名义股东的股份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如
1.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前提是:公司有利润,若公司无可分配利润,不能进行分红;否则,实质上是出资的返还;<
1、在公司的财务记账凭证上,借方以“银行存款”记录,而贷方以“其它应收款”记载出资的“移转”。<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
公司大股东欲推动减资程序,减资后预估小股东不愿配合减资登记,欲诉之法院请求小股东配合变更登记,如何诉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人社厅
日前,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作为原告代表“鑫南5号”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宁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