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企业制度 > 法律指南 > 关于股东资格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1、基金发起人:发起设立基金的机构,在设立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
2011年,胡某提供方某90万元借款,约定期限为两个月,月利率2%,方某以自有两辆车抵押担保,蔡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企业竭尽所能提高自身竞争力,谋求发展。在盈余公积足以偿债之时,将部分盈余公积金或者资本公积金进行增资扩股,是企业所有者和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
(1)在法律思维方式的特点方面,民法法系属于演绎型思维,而普通法系属于归纳型思维,注重类比推理。
制度要简化,流程要细化,标准要明化,制度才具可执行性,所以,制度不能追求完美,不能太复杂,标准要
1、原股东抽逃出资后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的,在诉讼程序中,新股东可能承担连带责任,也可能不承担连带责任。(1)“抽逃出资”不属于“股东未履行或...
1.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看条件是否成就;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