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刑事制度 > 刑事处罚 > 一男子持镐头袭击同事致3死1伤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男子持镐头袭击同事致3死1伤】近日,一则“一男子持镐头袭击同事致3死1伤”的消息在网上引发关注。据悉,黑龙江大庆石化公司内近日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男子持镐头袭击同事致3死1伤。
据大庆市公安局卧里屯分局警情通报,11月10日13时许,霍某某,男,47岁,因个人工作纠纷,手持镐头,将4名同事击倒在地,致1人当场死亡,3人重伤,其中2名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
当日14时20分许,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霍某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友热议
A:这种事情现在越来越多,说明一定问题,房价压力 物价压力 教育压力 医疗压力 贫富差距 各种不公 已经使很多人心态失衡
B:经济下行,房价教育社会压力越来越大,休闲放松看书等放松时间越来越少,这些潜移默化得影响社会安定因素。
C:分开来看,如果被袭击的人是压迫的他的人,可以这样说,毕竟压迫这种事,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大家不应该当受欺负的老实人,应该狠狠反击,不要有顾虑,长期欺负你的人就是看准了你有顾虑;但是如果被袭击的人,和他没有纠纷,这就是有病,算不上男人。
D:杀人不对,但是法律考虑下前因后果,人是有多面性,不存在纯粹的好人和坏人。假设,这个人平时被欺负,忍无可忍。道德和法律不容,擦边球的欺负呢。这是人性问题,如果是就是这个人有暴力倾向那就是这个杀人者的问题,凡事具有多向性。
法律延伸阅读: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人身权利,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胎儿脱离母体,能够独立呼吸,就有了生命,具有生命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剥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在实际发生的案件中,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采用什么方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以上是“一男子持镐头袭击同事致3死1伤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刑事制度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国家为什么要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有哪些? 以高息利诱吸引投资,将大量
据媒体报道,河南登封武校7岁女童死亡事件调查结果为:排除外力殴打,家属对死亡原因无异议。
【李湘直播涉嫌违法】2020年消费者权益日刚过,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声音不绝于耳。3月13日,在湖南卫视前主持人李湘直播间里,其向粉丝推荐...
载明“手书”确认留白未填无效 保险免责条款说明书中载明保险公司的提示说明义务以投保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
《民法总则》将监护制度进行了完善,监护部分的内容由民法通则的4条增加到民法总则的14条。
监护制度
【入室盗窃宠物狗全程安静围观】俗话说:好狗护三邻,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有很多时候家里养一条狗能防止盗窃事件的发生,但是凡事总有特例,重庆市民...
看到这个新闻,我内心久久不能平复,心疼老人和孩子,直击我的灵魂深处,心疼老人和孩子?这么小的孩子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