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损害赔偿 > 法律指南 > 贵州安顺公交坠湖案,司机已死亡,受害人能否获得赔偿?

贵州安顺公交坠湖案,司机已死亡,受害人能否获得赔偿?

时间:2020-12-30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贵州省安顺市公安局12日通报安顺市西秀区公交车坠湖事件调查结果。经查,犯罪嫌疑人系该公交车驾驶员张某钢,因生活不如意和对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满,为制造影响,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造成21人死亡,15人受伤,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通报称,司机喝酒后驾车冲进湖中,已死亡。公交车并无机械性故障。
首先,我们谴责这种人神共愤的典型报复社会的行为。
抛开事件的前后因果关系及复杂社会因素等等,今天我们单独探讨一下,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的过程中死亡,法律方面如何处理?或者说,这个案子彻底结束了吗?
一、刑事诉讼法:不应立案,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报案之前死亡的,公安机关不应立案;
如果在公安或者检察院侦查阶段死亡的,侦查机关应予撤销案件;
在审查起诉阶段死亡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在法院审判阶段死亡的,则应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很明显,犯罪嫌疑人公交车司机在报案之前就已经死亡,公安机关不应立案。即便公安机关立案了,也会撤销案件,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须达到案件终结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在报案之前就已经死亡,公安机关不应立案,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可以就此结案。
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案件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司机已经死亡,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公安机关还应当按照正常侦查程序进行侦查,以达到案件终结的条件,为民事赔偿的提起确定依据。
三、民事诉讼法:由犯罪嫌疑人遗产进行赔偿
在这起备受关注的安顺公交车坠湖案中,虽然由于犯罪嫌疑人的死亡导致无法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免除。
也就是说,遇害的家属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但是既然犯罪嫌疑人已死,赔偿金从何而来呢?当然是由犯罪嫌疑人的遗产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最后,借用通报的结语:愿遇难者安息,生者警醒。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我是李相成 来自江西赣州 身份证360727200108173613 名族汉 高中毕业 电话 19917960086 我家一共四口人,父母,父亲,我和我姐姐,因父亲患有精神分裂症,在2017年办理的低保,家庭条件一直在改善。本人2019年高中毕业,2020复读,但因特殊原因回家自习,但因学习能力有限,没有太大提升,期间陆续高考6次,(原因得细说)期间在北京跑外卖一年, 挣了一些钱,因本人有游戏瘾,所以在我家租房子的地方配了一台台式电脑,在家玩游戏的时候,被民政局偷拍,民政局还拍到了我家违规养的两只鹦鹉,因我以前说过对国家不好的言论(当时接受了海外对中国不好的信息,有点被洗脑了)当初我说的话被传播了,政府部门应该对我不满,所以民政局违规处理,把偷拍到我家的家庭情况,我玩电脑的视频,应该还偷拍到了我自慰等生活上的视频,期间有人骂我家养鹦鹉,我愤怒的骂回去了,说了脏话,刚好被民政局的拍了视频,一同发到我县微信群,开始大规模传播,因我爸这几年没上班,和我高考6次耽误了时间,也没上班,说我家养我家鹦鹉死,不养我爸死,(我家这里违规饲养了鹦鹉)我和我爸吃低保,都不上班,(得细说)民政局这里违规泄露我家家庭隐私到微信群,没有合法处理,直接引起我们县里的人公愤(这些事情太片面,导致县里人对我家没有一点好影响),现在政府那边有组织信的扇动我们县里人的情绪,组织口号,对我家进行攻击,我家现在在住的地方一直会被辱骂,并且到了晚上10点多政府有人员在旁边小区开始用扩音器组织口号,开始对我家里人进行攻击,直接导致我家成为过节老鼠,现在白天别人就到我就开始辱骂,期间流言越来越离谱,说我睡我姐我妈我爸,这里最离谱的就是晚上10点多开始带动整个县里的人对我家攻击,口号响亮,声音整齐,你能相信这是出现在中国的事情吗,期间到派出所维权,都被无视,如果你能来到这里,就能感受到这前所未见的情况,这中乱像,简直无法想象,期间我还想到市里面的上一部门维权,但发现我们县政府的人比我先行一步,(县政府就是带头攻击我家的人)因为之前说过的对中国不利言论,但我真是吹牛皮随便讲讲,在政府人员的带领下,我们县里的人开始对我家肆无忌惮的攻击,让我家现在苦不堪言,我家顶多骗保罪,按骗保罪处理,也不能像现在这样被政府带领县里的人对我家进行有组织的攻击,就算让我家坐牢,也不能像这样直接剥夺了正常生活的权利,成为过街老鼠,现在他们传的东西太片面,就是讲得我家不好的东西,我家也只是一个普通家庭,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媒体能帮我破题吗?
类型:名誉及隐私 | 2025.12.27 19:32
到腾讯调取被告信息的需求,谢谢!
类型:名誉及隐私 | 2025.10.17 00:09
代持有的房产被卖后,持有的人私吞房款
类型:财产损害 | 2025.10.10 09:08
群内聊八卦被截图转发
类型:名誉及隐私 | 2025.10.03 11:15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财产损害赔偿、补偿协议

    【合同文书】 ¥1.99
  • 追加油污损害共同被告申请书

    【合同文书】 ¥0.99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

    【合同文书】 ¥0.99
  • 旅游人身损害赔偿协议

    【合同文书】 ¥2.99
  • 反倾销调查产业损害部分国外生产者调查问卷

    【合同文书】 ¥1.99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合同文书】 ¥0.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陈伟坚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公司经营、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名誉及隐私、借款担保、消费者维权、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好评:
  • 郭腾 律师

    专长: 企业合规、婚姻家庭、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消费者维权、劳动人事

    好评:
  • 金璐晓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治安处罚、劳动人事、企业合规、借款担保、遗产继承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