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您好!现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如果你方能够举证证明你方房屋所受损害系因楼上漏水所致,则楼上住户应当向你方承担民事责任。
② 如果楼上住户不为你方维修房屋,也不赔偿你方损失,你方亦无权停止为其供水,因为此举侵犯了楼上住户的合法民事权益,亦有违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准则。
③ 如果楼上住户不为你方维修房屋,也不赔偿你方损失,你方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④ 需特别提示您的是,建议仔细阅读你方与物业服务机构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前述情形下物业服务机构应协助业主维修,则您有权请求物业服务机构提供维修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