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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 | 2023-01-16 15:59:12

小区地下车库公共部分被小区物业经理出售

小区地下车库,就是没办法画车位的一些地方,让物业经理出售了,购买者用砖把这些区域给封起来变成一个仓库房了,请问律师地下车库这些没办法画车位的部分让物业经理出售合不合规?物业经理说这个地下车位公共区域属于房产的不属于我们业主。但是车位我们花买的买的,而且车位还都有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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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位律师解答

  • 黄一洪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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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自动转换:看到这个问题了啊,我看见你问题之后,我感觉啊,我说说我的看法,我感觉你们那个小区物业做得非常的不合理,不合理不合法,完全的彻底彻底的违法啊那个所以说呢,那个我认为你们小区的可以维权你们你们可以维权这里的话情况你可以跟我私信啊,可以给我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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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6:00:24
    • 答谢
      这个你作为业主,肯定是侵害了你们的合法权益的,业主委员会可以起诉物业要求撤销这个合同想,把公共区域还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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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6:00:30
    • 你好,我是刘志凯律师,根据你的描述,小区里不管是地上的还是地下的公共区域部分,归全体业主共有,通常是由全体业主方便使用,任何个人业主不得私自占位己有,当然物业也没有权利将这些公公去对外出售,所以物业的行为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是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你们可以先向当地的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投诉,必要时可以采取诉讼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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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6:01:41
  • 夏虹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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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1.小区内除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区域,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经过规划许可,可以由开发商出售的部分;二是未经规划许可,这部分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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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6:05:17
    • 夏虹 服务方:
      2.对于业主共有部分的区域,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任何人不得侵占。3.你小区所在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起诉,将出卖人和买受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排除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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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6:08:33
  • 张华北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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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梦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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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公摊面积肯定是属于业主共有的,物业无权擅自出租,如果物业要进行处置,理论上是需要征询业主意见的,未征询业主意见擅自出租属于无权处分,业主可起诉认定租赁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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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6:06:02
    • 答谢
      这种情况,建议先去规划部门查询小区的规划设计图,如果没有规划设计,则属于小区的公共部位,物业无权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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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6:07:00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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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秦惠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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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这些都属于业主共有,物业经理是没有资格出售的。你们有业主委员会吗?可以收集一下证据,通过业主委员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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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6:07:59
    • 答谢
      11″
      自动转换:哦,物业经理肯定是没有权利出售的,那么需要看一下,嗯,出售的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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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6:08:08
  • 肖成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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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本案中,物业将地下车库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出售,如果想要追究物业的责任,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由业主委员会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如果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则较为麻烦,需要先由业主进行表决,来决定是否提起诉讼维护共同权益。建议你先跟业委会讨论沟通后维权,或者可以先向居委会、物业行政主观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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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6:09:40
  • 张晓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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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具体要看这个车库是什么个情况,有一些确实是开发商没有转让所有权,这种情况下确实是属于开发商的财产,物业如果代表开发商转让,则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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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6:09:54
    • 答谢
      既然车位是花钱买的,而且有公摊面积,则物业经理没有资格出售车位,不合规也不合法,地下车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他人买走且用砖封起来,对业主造成侵权,所以业主有权收回车位并拆掉砖块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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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6:10:20
    • 答谢
      ① 从您介绍的基本情况来看,前述物业服务机构无权处分相关地下车位,其前述做法违反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显属违法。 ② 建议业主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类似证据就物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行为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如对房产管理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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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6:18:38
  • 楼红锋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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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根据您所表述的情况来看,您说的地下车库公共区域很可能是人防工程。即便是人防工程,即使房开公司可以出售使用权,购买者也不得随意改变原有的设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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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7:12:51
    • 楼主:
      应该是人防车位,因为这些车位都没产权,租期跟房子一样,但是我们买的车位都有公摊面积的。那些不能划车位的地方让他们卖了,还有一些设备间也被他们出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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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7:16:53
    • 答谢
      根据我几十年的历史经验,这种情况常见于地下的人防工程或者其他的情况的情,一般的要看有没有真正的产权证,如果没有的话那属于违法的,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坚决的处理,所以重要的是确定该处的性质然后才能够走否则的话已经周一开始就会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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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7:21:16
  • 郝祥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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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物业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 关键看该公共部分的性质(需要房产公司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如果是规划内的车位车库,房产公司就可以处分,若不是规划内的车位,则属于业主共有,房产公司不能处分,房产公司收取的费用应该分配给全体业主。 1、规划内车位车库是建筑单位在开始建造之初。经规划部门批准,并于建造完成后可以办理产权登记的车位。这种车位具有独立性、可分性,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书面合同方式,对车位、车库所有权的归属作出明确约定。 2、非规划内车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车形成的车位,没有在最初批准的项目建设规划中,所占用的道路或者场地属于业主共有财产,维护费用作为公摊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后续改扩建车位也应由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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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7:38:40
  • 周钰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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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可以找住建局。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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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8:12:22
  • 李小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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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最高人民法院案选里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关于地下车位归属权益与使用收益的案件,该案件裁判观点是,车库权属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无法证明车库建设款项结列入业主分摊的建设成本的以及占用容积率的,车位车库仍归开发商所有,由开发商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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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6 18:32:26
    • 答谢
      涉嫌违法。 我们处理过类似的案件。可以给你进一步解答。有办法,我给你几个好的建议,能够让你最大化你的权利。
      展开
      收起
      2023-01-17 0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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