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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劳动合同 | 2020-03-18 12:49:37

档案管理费每年350,日违约金是千分之二,是否合理

毕业时档案由一家档案代理公司管理,每年管理费350元。去年7月忘记续费,今天收到通知,违约金是按照每天千分一二计算。如果一年后再交费,就是350x0.002x365 = 255.5 相等于350的73%,感觉是有问题的。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及相关法律条文的支持。 涉及金额不多,但是事情让人不能接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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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位律师解答

  • 杨宏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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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6
    • 法治社会讲究的是诚实守信,契约精神。 你可能在保存档案时,没有仔细看保管档案合同的内容,估计这样的违约金已经写在合同中,你在签合同时没有提出,现在违约了,再提出,估计法院不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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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8 12:53:51
    • 楼主:
      我想咨询的是这个违约金 每天千分之二 是否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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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8 12:56:01
    • 杨宏伟 服务方:
      不高。违约金的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要不明显过高就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在计算实际损失数额时,应当以因违约方未能履行双方争议的、含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础进行计算,将合同以外的其他损失排除在外。对于一方当事人因其他合同受到的损失,即使该合同与争议合同有一定的牵连关系,也不能简单作为认定争议合同实际损失的依据。 对于前述司法解释中“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应当全面、正确地理解。一方面,违约金约定是否过高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予以判断,“百分之三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固定标准;另一方面,前述规定解决的是认定违约金是否过高的标准。不是人民法院适当减少违约金的标准。因此,在审理案件中,既不能机械地将”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情形一概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在依法“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时,机械地将违约金数额减少至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一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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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8 13:01:18
    • 楼主:
      我认为档案费逾期缴纳,并没有造成严重损失,也不会引起其他损失。合同总额30%我认为是合理的,73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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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8 13:07:33
    • 杨宏伟 服务方:
      你的算法有问题。如果你10年不交费,那违约金会更高,百分比就会超出很多。所以不像你说的那样,合同法规定的是一次性的损失计算方法,保管合同是持续性的,有一个累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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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8 13:14:32
    • 楼主:
      关键是看按照什么计算。如果按照滞纳金算,你说的是对的,但是这不是滞纳金。 按照违约金算,肯定有上限。比如租的房子,违约的话最多最多也就是100%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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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8 13:19:54
  • 黄颜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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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你的问题我刚才已经看过了,档案代理公司的话正常所说的利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月息2%,如果超过2%的话,就是高利贷超出部分法律是不会支持的,以上是我的法律建议,希望你可以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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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3-18 12:55:26
    • 楼主:
      他说的是违约金。当时不懂,就签了这个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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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8 12:57:33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4.16
    • 50″
      自动转换:您好,该档案管理公司索要的违约金确实过高,已经超过了月两分的利息,您可以计算一下,也就是说,每个月的利息不能超过2%,所以说该公司索要2‰的日利息确实为违反法律规定,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的利息,你可以拒绝支付,也就是说,按照本金十三百六来计算的话,年利息不能超过七24%,也就是说,您计算一下超过已经超过了73%的,已经按照本金的73%来收取利息,那超出24%的部分,你这一部分就不受法律不好保护了,你就有权拒绝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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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8 12:55:40
  • ¥4.16
    • 违约金的那个滞纳金的计算的话,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他没有超过本金的一倍,但是你要先确定一点,就是这个到底是自营公司还是政府的人才市场,因为政府的人才市场那个档案托管费已经免除了,是不需要交纳的,如果是私营公司的话,你这个滞纳金的话,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以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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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3-18 12:56:23
    • 楼主:
      我在网上搜索后得知,滞纳金是金融名词。一般是信用卡逾期后或者缴税逾期交的。并且现在信用卡已经取消滞纳金了。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05:11
    • 余炀 服务方:
      滞纳金实际上是你逾期交费付款的一种罚息或者是预期的惩罚性罚款,这个合同里面注明那就是应该要有的,嗯,首先看一下你把档案交到那里去的时候有没有签订保管合同,或是他有没有告知你有这一项滞纳金,如果是后期突然告知你前面没有告知你的话,你这个是可以反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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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8 13:13:42
    • 楼主:
      签署的时候有这个违约说明,是按照每天千分之二计算。我想咨询的是,这样的协议是否合理?这种违约金可以按照日千分之二计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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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3-18 13:22:21
    • 楼主:
      关键一点就是,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按照 滞纳金 计算?如果不能,协议本身就有问题。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23:57
    • 余炀 服务方:
      协议本身是没问题的,你当时签署的就是你是同意的证明,然后他的那个增加比例的话,没有翻到一倍的话,那个也是合法的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25:54
  • ¥4.16
    •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标地总额的30%。 因此,档案公司的违约金规定明显标出法律强制性规定,该条款无效。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00:03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4.16
    • 您好,该档案管理部门所要的利息已经超过法定保护范围,如果以360元来作为本金计算,一年的逾期利息最高是360乘以24%等于86.4,最多应向你收取86.4,超出部分你可以不支付,对方起诉也不会被支持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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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8 13:00:24
  • 陆畅言

    律师

    投诉
    ¥4.16
  • 南晓峰

    律师

    投诉
    • 答谢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2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04:29
  • 牛振平

    律师

    投诉
    • 答谢
      这家公司的违约金太好了,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超过的部分,可以不缴纳。加微详询,同手机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07:08
  • 陈华明

    律师

    投诉
    • 答谢
      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30%,对方可以要求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以及最高30%的违约金,其他的你可以不用支付。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11:33
  • 徐甜甜

    律师

    投诉
    • 答谢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收费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11:33
    • 楼主:
      这个私企代理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12:24
    • 徐甜甜 服务方:
      如果是代理公司具体看你们当时签的合同了,根据合同收费,或者对方有无明确的公示收费标准,如果对收费有质疑可以投诉工商,物价等部门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17:13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你好,看你们双方的委托托管合同如何约定的,如果是违约金过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做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13:39
  • 苗世静

    律师

    投诉
    • 答谢
      12″
      自动转换:你好,首先那个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过高的话,那好奇如果去反起诉的话,您是培训,你将你围围巾的这个这个围巾的啊嗯,这种反应会根据此情况下。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16:11
  • 李彩钰

    律师

    投诉
    • 答谢
      违约金的支付,要看具体的合同约定,你可以看看你跟档案馆但是签订的合同违约金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是不用这样支付的。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19:01
    • 楼主:
      签署的协议是按照日千分之二计算,但是我认为这个协议有失公平,不合理。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20:46
    • 李彩钰 服务方:
      法律对违约金的约定没有规定上限的标准,但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远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主张调低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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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8 13:22:00
  • 孙成山

    律师

    投诉
    • 答谢
      28″
      自动转换:我不知道啊,正常的人才答案的话,你可以存到当地的人才市场,现在都是免费存放的,然后至于这个管理费这块儿你找这种人才疯答案理公司的话一般不能围巾不超过20%。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19:03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如你所述,违约金是按照每天千分二计算,换算为月利率为6%,明显偏高。你可以就此起诉到法院,要求调降违约金。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24:15
    • 答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档案管理公司要求支付日2‰的违约金明显超出了法律规定范围,这种情况诉讼成本较大,建议项物价局投诉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38:42
  • 郭启兰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在计算实际损失数额时,应当以因违约方未能履行双方争议的、含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础进行计算,将合同以外的其他损失排除在外。对于一方当事人因其他合同受到的损失,即使该合同与争议合同有一定的牵连关系,也不能简单作为认定争议合同实际损失的依据。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41:08
  • 刘学勤

    律师

    投诉
    • 答谢
      您和对方已经签订过相关的合同,那么您确实构成违约的话,您这边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的,只是该赔偿金额是否合理,您可以投诉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42:54
    • 楼主:
      是的,违约是需要有违约金的。可是他这个违约金有点高。
      展开
      收起
      2020-03-18 21:05:50
  • 王伟政

    律师

    投诉
    • 答谢
      对于你所讲的这种情况,对方的收费是以及收取滞纳金,是不合法不合理的,可以向当地收费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投诉举报。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3:46:44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45″
      自动转换:违约金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没有约定就没有危机,你们双方签的合同实际上是一种不是合同对方强加给你的意思,你不被照的执行,他让你拿违约金,让你实际上是一种直达基的形式,滞纳金不能超过本金,但是违约金呢,不能超过显示30%,你可能是当时她也很难举证啊,你大管理费不拿,他哪里有什么好选择呢?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4:01:35
    • 许家苗 服务方:
      16″
      自动转换:档案管理费,现在就是是人是鬼没,他已经明明取消了,没有当管理费了,怎么他还在收呢?他是一个个体的吗?就不要放在他那地方了。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4:02:01
    • 楼主:
      是一个个体
      展开
      收起
      2020-03-18 21:04:44
  • 李新宇

    律师

    投诉
    • 答谢
      11″
      自动转换:就是出来,因为研究民法的手,突然之间诶发现一个这个从来没有研究过的很多事之后,你的名字就跟民反密切结合在一起流入范百世。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5:36:00
  • 荣明昇

    律师

    投诉
    • 答谢
      对于档案管理费,一般的收费标准如下。(一)单位委托保管20元/人/月,个人委托保管15元/人/月,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不需要提供其他服务的5元/人/月。(二)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免收毕业后两年人事档案管理费,自毕业后第三年开始征收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费。 按照国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国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按照规定,免除的只是档案管理费,而人事代理的其他服务属于额外外包服务,没有减免,但这项服务可以自由选择 档案管理费是支付档案管理所付出的劳动力的费用。主要包括用于档案封装保存的装订、档案盒等文具费;人员经费、场地费、日常运营这三大支出。2016年起全国将取消档案管理费,人事档案属于公共服务部门提供的公益服务,产生的管理费用理应由国家财政承担。 2014年8月11日,新华社播发评论,指出专家估算全国每年收取数十亿元档案保管费,收费依据和去向存疑。 2014年8月13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最迟到2016年,各地都不得再收取档案费。[ 2014年12月27日,河南省已有多地暂停了对档案费暂停收取。 自2015年1月1日起,五部门表示取消起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费。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5:43:57
    • 答谢
      要看下你们当时约定的档案管理中怎么写的,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有相关的违约金,就代表你认可这个违约金的,现在只能找找看有没有对对方的限制,比如未续费要及时通知你等一些条款,以后看合同还是要仔细的,合同属于意思自治,只要条款不违法,一般都是有效的。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7:08:37
  • 蒋巍巍

    律师

    投诉
    • 答谢
      22″
      自动转换:这个档案的话,是有全国的人社局进行管理,就是社会人之类的你你们怎么会有这个种公司管理呢?如果说是这样的话,那么你家看你们当时签的有没有协议之类的?如果没有协议的话,你可以把这个事情通过媒体基于公共足球。
      展开
      收起
      2020-03-18 19:57:18
    • 楼主:
      你好,感谢回复,这个是当时跟私企签署的。
      展开
      收起
      2020-03-18 21:03:49
    • 答谢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合同违约方认为违约金过高的话,则可以主张要求法院对违约金数额予以适当调整。结合你这个情形,一年的违约金能达到每年费用的7成,确实标准有些高。
      展开
      收起
      2020-03-18 21:19:19
    • 答谢
      违约金只有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能予以支持。所以,可先核实是否具有相应条款约定,如无,则其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同时如违约金过高的,可向法院申请予以调低。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展开
      收起
      2020-03-19 11: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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