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我的位置:好律师  » 问律师  » 劳动合同  » 请问律师
img
¥25
劳动合同 | 2020-12-17 12:01:07

竞业协议是否需要约定补偿金

本人2019年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协议,但协议仅规定了本人违约需承担责任,以及在职期间公司每月支付多少保密费,并未约定本人竞业期间公司应补偿多少违约金,请问该竞业协议是否有效
展开
收起
+ 补充问题
隐藏提问
0/5000
上传图片
关闭
上传视频
关闭

本地上传

提示:最多上传1个视频,发出后不可删除

上传视频
100.00%

视频上传成功

上传速度取决于您的网速,请耐心等待。取消上传

视频上传成功

知道啦
上传语音

38位律师解答

    • 答谢
      15″
      自动转换:你好啊,如果签订竞业竞禁止协议,那么需要给予补偿款呢啊,需要给负担,否则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可以下单给你一下解决答案。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02:24
    • 楼主:
      您的意思是,如果协议无补偿金约定,协议就是无效?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04:17
    • 匿名 服务方:
      10″
      自动转换:需要给付补偿金的啊,这点是没有问题的嗯。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05:31
    • 楼主:
      也就是届时遭遇纠纷可以主张该协议无效?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14:41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28″
      自动转换:竞业限制违反的话,可以约定违约金,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不是说不允许,但是不能是一方面,如果可以协商嗯没有不违法的话就有奖励,这个是双方自由约定的内容,法律并不多,强制性规定。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02:29
  •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你好,最好将你的协议发出来是最好的。但有权利就有义务,也就是签订协议的时候要看仔细。协议已经签订,还是做好本职工作,以后再说吧。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04:03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 答谢
      您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竞业禁止期间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不低于本人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来支付补偿金,否则可遇认定违法而无效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04:19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用人单位不能只要求劳动者履行义务,而不给劳动者享受权益。同样,劳动者不能只享受权益而不履行义务。兴起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敬业的协议必须要有约定竞业限制期间的补偿。
      展开
      收起
      49″
      自动转换:竞业协议事业单在合同当中约定补偿金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资金是建立在平等的条件下,遵守经验,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免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避自己的法定义务,没有享受权益就不能履行义务,同样,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不能只旅行下周权益,而要求劳动者旅行衣服。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04:56
    • 匿名 服务方: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根据2012年最高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08:54
  • 李新宇

    律师

    投诉
    • 答谢
      24″
      自动转换:嗯,你好,我看了一下你的这个描述啊,呃,这个竟业协议啊,是有效的啊,如果你违反了竞业协议啊,这个公司呢?可以向你追究这个违约责任,以及损害赔偿责任啊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话呢,就是没有违约金,但是这个损失啊,这个公司是可以相信主张的。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05:06
    • 答谢
      你好,竞业限制协议需要约定补偿金的,补偿金是在你离职之后的两年内给付你,如果没有约定,但实际给付了,协议有效。如果实际也没有给付,那么你可以不用遵守竞业限制义务。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05:57
    • 楼主:
      如果协议未约定补偿金,是否属于无效协议,能否主张该协议不对等因而无效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21:52
  • 雷小娟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以下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您与用人单位未约定违约赔偿的金额,届时若是出现违约行为,会按照违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索赔。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07:46
    • 答谢
      你好,根据我几十年的律师经验来看竞业协议的本质,就是要获得补偿,否则都是单方面的协议无限制的限制,这个限制是不公平,所以不仅要有补偿条款,而且条款要合理合法,这个极其重要,否则引起争议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07:52
    • 楼主:
      遭遇纠纷时,是否可以主张该协议不对等应属于无效协议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16:03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25
    • 您好,按照法律规定,保密协议中需要明确约定保密期间不能超过两年,并且需要向员工支付保密期间的补偿金。否则您可以主张该协议因违法而无效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08:33
    • 楼主:
      也就是该竞业协议属于不对等协议,可以主张该协议无效?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09:29
    • 匿名 服务方:
      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法中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11:23
    • 匿名 服务方:
      也就是说,给你限制了义务,公司也需要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否则该协议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可以申请认定无效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12:12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公司与你签订竞业限制,但是没有约定违约金那就是没有违约金但是呢,如果你违反竞业限制条款,和谐一公司是可以向你主张赔偿的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08:35
  • 张扬智

    律师

    投诉
    • 答谢
      13″
      自动转换:你好,敬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公司应该支付啊补偿金的这种经营协议是无效的。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08:55
    • 答谢
      你好,我是刘律师,根据你的描述,竞业限制期间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的一般是按月支付,你可以就竞业限制期间的经济补偿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达不成意见的,你可以在履行了竞业限制协议后仲裁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或可以在履行三个月的竞业期限后,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后不再履行。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09:49
  • 任宇飞

    律师

    投诉
    • 答谢
      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不必然导致《竞业限制协议》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中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10:04
    • 答谢
      您好,根据您现有的表述,我先给您做一下初步的解答。如当您离职时双方仍未就补偿金金额达成一致,那公司可以按法定的标准给,但如公司未支付补偿金,您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15:24
    • 答谢
      11″
      自动转换:你好,在你离职之后,他也需要支付你相应的补偿金,如果不支付的话,属于她违约,可以要求他承担责任。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17:53
    • 楼主:
      竞业协议未约定补偿金是否属于不对等协议,能否主张无效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18:44
    • 鲁强 服务方:
      你可以提出主张无效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19:38
  • 王炜华

    律师

    投诉
    • 答谢
      先要看一下合同,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的话呢,一般性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具体要看一下当你离职以后如何补偿,这个可以跟单位在另行协商。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21:47
  • 庄海霞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未约定经济补偿金的离职竞业协议有效。但协议缺少必备条款,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补充,即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经济补偿金,都应当解释为竞业限制协议当然包含有经济补偿金的内容。 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具有强制性,在约定竞业限制的前提下,应当解释为竞业限制协议当然包含有经济补偿金的内容。 所以,当你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当然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按月支付补偿金。保密费不能代替补偿金。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中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23:23
    • 匿名 服务方:
      84″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33:27
    • 匿名 服务方:
      楼主一定要明白,不能只根据自己的立场来接受法律服务。这样你会被误导的。 竞业限制协议是有效的,但需要补充和解释。即你需要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同时你也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认为在支付劳动报酬报(包含有保密保密费),那么在竞业禁止协议中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40:27
    • 匿名 服务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的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未约定,可通过双方补充约定以及适用法定补偿标准界定双方权利义务。 很多劳动者都有这样的误解,认为“竞业限制补偿金是竞业限制协议的必备条款,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排除了劳动者的权益,应认定无效。”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45:40
    • 匿名 服务方:
      如果当事人对法律不太了解,只是根据自己的好恶和判断,来决定接受哪一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和建议,岂不是违背了平台的初衷,误导了当事人?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49:52
  • 张凤启

    律师

    投诉
    • 答谢
      24″
      自动转换:您好,这一协议主要是支援您这一方,如果你当初觉得那个建议协议的内容不公平,您可以申请撤销,这不公平的那一部分,但是整个协议主体还是有效的,不公平的部分,您可以要求撤销这个。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23:26
  • 赵永利

    律师

    投诉
    • 答谢
      竞业禁止协议,在竞业禁止期间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费,否则该竞业禁止协议对劳动者不产生约束力,也就是说协议无效。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24:25
  • 苏丽华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你的这个情况竞业协议是否有效与是否支付保密费并无关系。只是跟你的工作内容是否需要签订竞业协议有关,如果你的工作内容很普通,是具有一般性的,那么是不需要签订竞业协议的,竞业协议也就不会约束你。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26:07
    • 答谢
      66″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27:23
    • 楼主:
      想了解的是竞业协议没有与补偿金有关的条款,能否认定该协议不对等,属于无效协议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29:19
  • 李欢欢

    律师

    投诉
    • 答谢
      33″
      自动转换:哦,这个协议也是有效的,因为什么叫约定,只要双方在平等自愿上签订的都是有效的,不违反法律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啊,这个是有点像的,只不过是在这样约定的情况下,只约定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方不是承担这个可能有失公平,所以说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即使没有这个条款可以根据公平原则来要求对方也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30:44
    • 答谢
      你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竞业禁止期间需要向员工支付不低于本人前二十月平均工资的30%来支付补偿金,否则你可以拒绝用i单位的该项要求;如果该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该竞业限制无效。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50:01
  • 谢福金

    律师

    投诉
    • 答谢
      34″
      自动转换:诶,这样是不是活累的?因为你今夜条款基本上都是你在试营业之后,唉,才对你产生一个效力的,在你失业期间,如果没有相应的一个补偿,那对你来说是很不公平的,而且也限制了你一个就业的情况,只会影响你那个收入,所以也有那个经济股那个敬业这几天的补补曾经这样是不合理的,国家也不要钱。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56:17
    • 答谢
      41″
      自动转换:你好,你说的这个竞业限制的案例所描述的这个情况,他应该只是属于一个在岗的时候的一个保密协议啊,并不是实际的一个经验限制,如果他是一个实际的经验限制,当你离职之后,他是应该给你额支付这个经营限制的,这个费用的啊,比如说如果约定了两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的工作的话,那么你就得给你支付两年内的一个呃经营限制费用,所以如果他没有支付啊,那你嗯嗯,这个经营限制对你其实是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约约束的。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2:56:28
  • 张桂林

    律师

    投诉
    • 答谢
      如果协议约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作期间的工资中包含竞业禁止津贴,而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不用再支付任何竞业禁止津贴的,该条款无效。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3:23:31
  • 吕晨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明确回答您: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协议,只是是双方自愿签订,没有强迫,没有威胁,没有重大的意思表示误解,没有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 2.竞业协议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竞业期间的各项义务,如果有约定不明确的地方,可以补充协议。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补充协议,并不影响竞业协议的效力; 3.如果因为约定不明确,产生了相关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就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4.如果真的提起诉讼程序或者仲裁程序了,法官一般会按照双方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在商业往来中关于竞业的约定成俗的规矩来判案,也会参考相关案例。总之按照一个原则——公平。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3:51:13
    • 答谢
      您好,这位朋友 ,不知道你是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还是技术人员 。支付竞业补偿金一般为工资的30% ,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4:12:30
    • 楼主:
      仅为公司普通业务员,后面调离业务岗位,不在接触公司客户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7:59:00
  • 李晓轩

    律师

    投诉
    • 答谢
      如果你离职后,,单位没有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协议就不生效。你还没离职,不能判定协议是否有效。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4:30:14
  • 张华北

    律师

    投诉
    • 答谢
      24″
      自动转换:如果签订了竞业协议,那么没有约定这个你遵守竞业协议的情况下,对方这个劳动单位用单位还需要向这个这个员工的这个这个经济补偿的啊,如果没有经济补偿的话,那是肯定是不合理的啊,不会吧?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4:51:46
    • 答谢
      一般情况下是生效,但是如果你离职后没有收到公司的竞业补偿金,可以催告公司支付,超过三个月不付你可以主张解除这个协议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5:17:32
  • 胡婷婷

    律师

    投诉
    • 答谢
      竞业限制是在离职后,单位必须给予补偿,不补偿,竞业限制无需。但是保密条款是有效的,你不能透露公司的商业信息。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6:55:19
  • 谈俊威

    律师

    投诉
    • 答谢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展开
      收起
      2020-12-17 19:16:50
    • 答谢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以及概括,我们可以给你进一步解答。让你知道应当如何处理。维护你自己的权利。谢谢。 现在你是2019年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竞业协议,他是否按照经验协议进行旅行,给你支付相关的费用?
      展开
      收起
      2020-12-17 20:42:54
    • 答谢
      竞业限制有效,根据司法解释,公司支付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工资的30%,如果你履行了可以要求单位支付
      展开
      收起
      2020-12-17 23:49:41
  • 邓益洲

    律师

    投诉
    • 答谢
      您好: 1、原则上应当约定补偿金事项,但未约定不一定就无效。根据《司法解释四》,如果仅约定了竞业限制义务而未同时约定补偿金,则主要取决于劳动者是否实际履行了竞业限制的义务;如果已实际履行义务,则有效,可以向原单位主张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30%的补偿金。 2、劳动法上的竞业限制义务通常是指离职后的竞业限制,因此双方一般应约定离职之后按月支付补偿金。至于在职期间的所谓竞业限制,法律并未要求支付保密费或者其他费用。因此,如果发生纠纷,单位可能会主张其支付的在职期间保密费就是竞业限制的补偿金,对此各地法院和不同法官观点不一样,但劳动者可以抗辩认为竞业限制的补偿金是指离职之后原单位按月支付的一笔金钱补偿,而不是在职期间发生的;当然,是否采信取决于法官和证据。
      展开
      收起
      2020-12-18 19:00:52
查看其他28位律师回复

问律师

客户在“问律师”板块进行公开提问,支付红包、平台加急费。问题发出后不可撤销,请您注意避免出现隐私信息。

“答谢金”由客户按照其满意度,于发帖后6小时内,选择发放给一位或多位解答律师。6小时届满客户未主动发放的,系统将按照规则自动发放。

若咨询发出满6小时仍无任何律师解答,则该条咨询将关闭,用户所付金额将全额退还。

注:具体要求详见《问律师交易流程及服务规范》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立即咨询

热门法律知识

  • 被公司口头辞退,申请...

    2020-10-10 17:48:35

  • 试用期第一天,可以直...

    2020-07-24 20:23:24

  • 劳动者如何判断用人单...

    2020-06-29 15:55:23

  • 90后春节加班主力,...

    2020-01-23 16:39:16

  • 劳动合同争议处理途径...

    2020-07-24 19:52:54

律师推荐

  • 张响林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人身伤害、刑事诉讼、房屋土地、交通肇事、民事诉讼

    好评:
  • 李倚帆 律师

    专长: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交通肇事、借款担保、财产损害、国际贸易、劳动人事

    1 好评:
  • 杨燕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遗产继承、房屋土地、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医疗纠纷、工商事务、劳动人事

    好评:
  • 张明明 律师

    专长: 医疗纠纷、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婚姻家庭、民事诉讼、劳动人事、遗产继承、借款担保、财产损害

    好评:
  • 胡飞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民事诉讼、财产损害、人身伤害

    好评: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