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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检假期有哪些规定?产检期的工资应该如何计算?随着医疗条件的提高,每一个准妈妈在生产之前,都会对肚子里的宝宝进行一次或几次的产前的检查,以确保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健康康的,但是现在女同志也是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份子,也和男同志一样为国家经济的发展进献自己的一份力,那么女职工在产检时的假期有什么规定呢?产检期间的工资是如何规定的呢?
劳动法产检假规定是什么
《新劳动法》规定: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检假有次数规定吗
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国家只是在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中认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产检假是按医嘱来进行,只要是医生认为有必须检查那就必须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的便利条件。所以你可以持你在医院建档的卡拿去请假,那上边会注明你下次产假的日期。
产检期间的工资
一般来说,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产检假期间应算作正常出勤,产检假工资按照正常全额工资计算。但各地区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下面我们来了解下各地的关于产假假工资结算的规定。
根据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北京市新劳动法关于产检假规定
单位应当根据怀孕女职工的具体情况核减其劳动定额。怀孕女职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按出勤对待。
上海市新劳动法关于产检假规定
产检一般为半天,算作正常出勤,就是支付全额工资;次数的话跟根据实际情况,每次产检完医生会预约下次产检的日期,根据这个日期为准,一般为9-10。次如果当天需要做较多检查,也可考虑一天。
广州市新劳动法关于产检假规定
怀孕的女职工,从怀孕满六个月开始,应进行定期产前检查,每次检查应给予半天脱产时间,按劳动时间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产检期的假期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看了之后,广大的女性朋友们是不是心里底气十足呢,希望每一个女性朋友们都可以愉快的享受国家给予的产检假福利。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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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的女职工,从怀孕满六个月开始,应进行定期产前检查,每次检查应给予半天脱产时间,按劳动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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