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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如何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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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201
2019-11-23 18:30:19
法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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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3****3304 2019-11-24 18: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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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当然不是编写出来的。不然法学家们都要先去做科幻小说家和悬疑小说家才好。

    法律是滞后的规则。生活中出现了这样的恶,法学家才会论证制止这一恶的必要性,进而制定相应的规则。这也就是为什么你总觉得法律还不完善,而法律总在修订的原因。

    具体到法律制定的实际过程,有幸参与和见证过一小部分。其实有点失望,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严谨。。有很多的力量制衡、斡旋和妥协,还有很多的空中楼阁和糊弄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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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8206 2019-11-24 18: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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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刚入门学法学之时,会将“法律渊源”误解为“一门法律从无到有、从有到经历修改的历史轨迹”。

    后来才知道,“法律渊源”为“法律的表现形式”。通过了解一部法律的“表现形式”,便可以了解一门法律的来源,它的历史轨迹也就托盘而出了。

    我不知道“法律渊源”这个词是如何被创造出来的。但个人感觉,这个词有法学和历史学的双重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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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7****2471 2019-11-24 17: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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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称为法律池,即与法相关的规定、风俗习惯等可以放进去,以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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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5****3591 2019-11-24 16: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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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邀,我顶反感随意用词,所以不存在感谢。

    “创制”,这么用词的,我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意思。

    此外,想知道中国法律如何制订,请网络搜索,网络资询时代了,动动手的事,你懒我就更懒得去做搬运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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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6****5048 2019-11-24 16: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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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底,中国一直以来作为熟人社会,法的意识比淡薄。
    对法律存在“不服从”的现象,很多人当认为需要法律保护其权益时,就认为法律有用,需要法律保障;而当法律对其不利时,就抛弃法律,不相信法律,中国的上访制度本来是作为一种补充渠道,而现在却多了一种“信访不信法”的问题。
    当然法律作为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规范,首先它必须是“良法”,如果它没有作为良法,人们对它的“不服从”就可能是好事,可能推动立法的改进,使其成为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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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0****7214 2019-11-24 15: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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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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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2****2167 2019-11-24 15: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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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法律本质,有本质论和非本质论的说法。请看官们自己不要拘泥于中国的单纯理解法律为统治者之意志,而是综合性的看多种意见。
    法律是否存在一个固定不变的本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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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8****6294616 2019-11-24 14: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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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的本质是暴力,是暴力最强者为了利益的获取与分配而制定的游戏规则。

    为政治服务,政治就是谁说了算,谁屈服于谁的问题;法律的制定与修改由暴力最强者说了算。

    法律降低了刀剑出鞘的成本。

    利用了“理性”这个人性因素。

    法律的副产品——秩序,为非暴力持有者带来普遍福利在于暴力持有者的“获取”需求。

    法律为暴力遮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在君权与民权的过渡时代尤其体现得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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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4****6279 2019-11-24 14: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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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的共同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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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6****8948 2019-11-24 1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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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是人类对主导宇宙运行的强大未知力量的体悟、发现与模仿。

    这种力量中已被发现的部分被叫做自然规律、社会规律,人类的法律应该与这些规律相适应。

    包括法学研究在内的所有人类活动,都是体悟的过程,无论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

    立法与司法则是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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