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民事诉讼 > 典型案例 > 借款纠纷来钱后不偿还诉讼确认债务被判刑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借款纠纷来钱后不偿还诉讼确认债务被判刑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借贷纠纷有钱后未偿还诉讼确认债务被判刑,借款纠纷不还钱,却以拆迁款偿还未经法院诉讼确认的债务,被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借贷纠纷不执行法院裁定被判9个月,请看详情:
(以下是由张家港高端民商事律师曹辉团队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但愿能为您解决相关问题有所借鉴。真诚为您提供法律顾问全系列、民商事合同纠纷、大案、要案刑事辩护刑事辩护、金融资本市场、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曹辉团队专业性强、功底深、胜算大!)
一、【基本案情】
2016年8月20日,法院判令被告沈某某偿还原告张某借款67万元、违约金13.4万元。
同年11月9日,法院依申请立案强制执行,并于11月9日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沈某某于11月14日前偿还执行标的81.584万元及利息,若未按规定偿付须如实申报当前及一年内的财产情况。
2017年12月,被告人沈某某获得拆迁补偿款人民币35.9万元后未根据法院财产报告令的要求报告该笔收入,反而将该钱款转移给他人用于支付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其他债务,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法院遂以沈某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8年11月4日,沈某某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5日被逮捕,如实供述了其涉案事实。归案后,被告人沈某某亲属向法院代为缴纳执行款项37万元。
被告人沈某某获得了张某等人的谅解。2019年1月7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沈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沈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系自首,且获得执行申请人的谅解,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二、【典型意义】
本案中,沈某某既未如实申报获得拆迁补偿款情况,并且擅自将拆迁补偿款用于履行尚未被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其他债务,致使生效判决无法履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因沈某某具有自首、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获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且认罪认罚情节判处缓刑,也体现了在打击犯罪上宽严相济的审判理念。
三、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一十四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或是了解张家港民商事律师曹辉团队更多讯息,敬请关注张家港高端民商事律师团队!从一个免费电话/微信咨询开启您的法律疑难问题解决之门!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
每天下班在路上都能看到大批的共享单车,实际上,万一使用的过程中出现问题,谁来买单? ●私自占有共享
【偷拍黑产调查:一人洗澡百人“围观”】随着相关部门的持续打击,线下买卖针孔或微型摄像头的生意比之前收敛了不少,但线上售卖却风生水起。这桩关于...
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也就是说法院是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
民事合同欺诈特点是什么?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怎样区分?当前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人与人之间合作加强,所以签订合同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行为。但在合同的...
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
协助执行是执行程序中的重要制度,协助执行制度构建上的不完善,运行中的不顺畅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扩
1、强奸案件以及强制猥亵案件从数据上看,似乎从2014年到现在,上升了不少。但实质上很有一种可能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