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企业制度 > 政策法规 > ​本案焦点 未签劳动合同系雇佣还是劳动关系 张家港律师曹辉

​本案焦点 未签劳动合同系雇佣还是劳动关系 张家港律师曹辉

时间:2019-10-29 18:30:00 来源:好律师
收藏
0条回复

本案焦点 未签劳动合同系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本案焦点: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参照5大凭证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案例,请,湖南华容法院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


张家港高端民商事律师.jpg

(以下是由张家港高端民商事律师曹辉团队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阅读参考,但愿能为您解决相关问题有所借鉴。真诚为您提供高质量和全方位的法律顾问、民商事活动法律服务、大案、要案刑事辩护、金融资本市场、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曹辉团队专业性强、功底深、胜算大!)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基本案情


  邓某于2017年12月进入A公司客房部从事楼层服务员工作。工作期间,邓某工资按月发放,月工资标准2000元,每月出勤26天,工作时间按“一日三班”的排班轮流上班,但邓某、A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


2018年某日,邓某上班时在A公司楼下的停车场不慎滑倒致伤引发纠纷,经华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邓某与A公司成立劳动关系。A公司不服仲裁裁定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认定双方系雇佣关系。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本案中,A公司、邓某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关系建立的主体资格;

邓某所从事的客房部服务员工作属于A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

根据邓某提交的证据,可知邓某在A公司客房部提供劳动、领取工资的事实,工作时间按公司安排以及遵守公司规章制度,A公司与邓某之间具有人身和组织上的隶属关系。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法院判决:


依法判决未签劳动合同的邓某与A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故邓某虽未与A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双方存在构成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因此A公司与邓某邓某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收藏
0条回复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员工要求不要缴纳公积金公司怎么处理?
类型:公司治理 | 2024.04.12 09:17
公司破产,网站拍卖问题
类型:破产清算 | 2024.03.10 07:51
艺术类培训机构转让
类型:资产转让 | 2024.03.06 10:11
关于公司经营,销售提成退还问题
类型:日常经营 | 2024.02.29 22:31
预付费的健身场馆注销前要不要先减资?
类型:破产清算 | 2024.01.05 17:07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

    【合同文书】 ¥1.99
  • 公司基地租赁合同

    【合同文书】 ¥2.99
  • 公司国际借款合同

    【合同文书】 ¥5.99
  •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

    【合同文书】 ¥5.99
  • 公司薪资福利管理制度

    【合同文书】 ¥2.99
  • 公司改制合同

    【合同文书】 ¥2.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李树忠 律师

    专长: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人身伤害、交通肇事、借款担保、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工程及房地产、金融银行、企业合规

    好评:
  • 潘俊 律师

    专长: 企业合规、公司经营、企业设立、劳动人事、婚姻家庭、民事诉讼

    好评:
  • 汪芙蓉 法律执业者

    专长: 企业合规、劳动人事、知识产权、收购兼并、证券市场、工程及房地产、能源矿业、婚姻家庭、民事诉讼、医疗纠纷

    好评:

热门服务

  • 我要投稿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