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物权制度 > 法律指南 > 什么是物权?物权的种类和分类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能直接支配某个事物,即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对这个事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的话就说我们拥有这个事物的物权在法律规定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物权,也即属于特定人或者单位的财产权益,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物权划分为不同的类型。那么物权的种类有哪些?物权的分类标准是什么?

物权的种类和分类标准
1、根据权利人的性质可以划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2、根据物权的客体性质可以分为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这是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3、根据物权的独立性可以分为主物权与从物权
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4、根据标的物的支配范围可以划分为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5、根据物权的存续期限可以划分为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有期限物权是指有一定存续期间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无期限物权则是指没有预定存续期间,而永久存续的物权,所有权属于无期限物权。
6、根据物权的法律依据可以划分为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民法上的物权是指在民法典中规定的物权,我国还没有民法典,《物权法》上的物权就是民法上的物权。特别法上的物权则是指土地法、海商法等特别法所规定的物权。
7、根据物权的占有性质可以划分为本权与占有
占有以对物的实际控制、占领为依据,因此不论占有人在法律上有没有支配物的权利,都可以成立。占有人基于占有制度,在事实上控制物,并在法律上享有排除他人妨害其占有的权利以及其他效力,乃是一种与物权的性质相近的权利,故应为物权的内容。
本权是与占有相对而言的。对标的物不仅有事实上的控制力,而且有权利为依据,该依据之权利,即为本权。
8、根据物权的发生原因可以划分为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
意定物权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比如买卖转让。法定物权指非依当事人意思,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物权,物权法上的留置权、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等都是典型的法定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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